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扫黑除恶暨“烂尾”项目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纵深发展,现将《房地产市场扫黑除恶暨“烂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7日
房地产市场扫黑除恶暨“烂尾”项目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深化线索摸排核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环节,我局在线索摸排期间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烂尾”现象,为整治房地产市场这一乱象,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开展房地产市场扫黑除恶暨“烂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完善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大镇主城区及各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开发项目存在的“烂尾”现象,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总要求,深入摸排房地产市场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整治房地产开发项目“烂尾”现象。全力打赢房地产市场扫黑除恶暨“烂尾”项目整治攻坚战。
二、整治对象
房地产开发项目虚构合同,导致工程“烂尾”侵害广大业主利益的;挪用资金,导致工程“烂尾”侵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烂尾”侵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股东意见分歧,导致工程“烂尾”侵害广大业主利益的。
三、实施步骤
房地产市场扫黑除恶暨“烂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摸排线索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这一阶段为重点环节,各股室、房地产管理局要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统一行动、重拳出击,设立线索举报电话:4226544。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高压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11日):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法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虚构合同、挪用资金、资金链断裂、股东意见分歧等原因导致的“烂尾”工程项目集中清理整治,确保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
(三)巩固深化阶段(7月12日至7月31日):对集中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大镇主城区及各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房地产市场开发项目“烂尾”现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房地产市场开发项目“烂尾”整治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要全力做好房地产市场开发项目“烂尾”整治工作,对自查整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整治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工作措施,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规范开发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