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系统党委 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6-06-24 浏览次数:158

中共奈曼旗委员会: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国共产党奈曼旗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奈党办字[2016]46号)精神,经系统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定于 2016年7月11日在党政综合五楼会议室召开中共商务和粮食系统党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党大会的主要议程

选举产生商务和粮食系统出席中共奈曼旗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党员大会应出席人数

我系统应参加党员大会人数为58名。其中:党委委员6名,下一级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主要负责人6名,各条战线的党员46名。

三、选举办法

商务和粮食系统出席旗第十二次党大会代表由商务和粮食系统党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5%。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当否,请批示。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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