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档案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旗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81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157号)和《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奈政办字[2017]97号)有关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旗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旗档案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并通过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动态更新与档案有关的国家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时间节点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包括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细化说明。按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信息。
(三)加大重要事项和督察工作公开力度。实事求是公开重要事项、重大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加大对督察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优化档案政务服务,积极开展标准化服务,优化审批流程,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提高档案行政服务效率。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相关工作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三、监督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要直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局机关各股室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各业务股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
(二)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对局机关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轮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问题,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