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奈曼旗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奈曼旗国土资源局是旗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旗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意见及措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苏木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土地规划、矿产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贯彻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规划和指导生态退耕,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
(五)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实施土地确权、城镇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及临时用地管理,贯彻执行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指导监督苏木镇、嘎查村用地和农村牧区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管理费的收缴。
(七)对大沁他拉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实施直接管理。
(八)负责全旗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加强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评估结果进行备案。承担各类建设用地的批办、审核、报批工作。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根据管理权限,负责采矿权受予、登记变更、注销及采矿权属核实、划定矿区范围等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勘成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负责对全旗地下水的勘查、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环境。
(十一)参与本旗重点建设项目、城镇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的审查。地质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成果管理,科技合作、交流、发展等地矿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对国土、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科技培训、科技项目推广、国土资源档案的管理。
(十三)承办旗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奈曼旗国土资源局是奈曼旗人民政府主管土地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所属二级单位4个:奈曼旗土地监察大队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单位、奈曼旗国土资源局事业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奈曼旗国土资源局基层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 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单位人员情况表 | ||||||||||||||||||||
部门名称:奈曼旗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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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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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行政编制人数 |
事业编制人数 |
合计 |
在职人数 |
退休人员 |
其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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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编制 |
全额编制人数 |
小计 |
行政在职人数 |
事业在职人数 |
小计 |
遗属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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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人数 |
全额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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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
2 |
3 |
4 |
8 |
9 |
10 |
11 |
12 |
17 |
18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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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4 |
13 |
13 |
78 |
113 |
98 |
10 |
12 |
76 |
15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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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001 |
奈曼旗国土资源局 |
13 |
13 |
24 |
10 |
10 |
1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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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奈曼旗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内容.xls
信息来源: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