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奈曼旗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84

2018年奈曼旗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奈曼旗国土资源局是旗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旗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意见及措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苏木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土地规划、矿产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贯彻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规划和指导生态退耕,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

   (五)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实施土地确权、城镇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及临时用地管理,贯彻执行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指导监督苏木镇、嘎查村用地和农村牧区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管理费的收缴。

   (七)对大沁他拉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实施直接管理。

   (八)负责全旗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加强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评估结果进行备案。承担各类建设用地的批办、审核、报批工作。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根据管理权限,负责采矿权受予、登记变更、注销及采矿权属核实、划定矿区范围等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勘成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负责对全旗地下水的勘查、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环境。

   (十一)参与本旗重点建设项目、城镇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的审查。地质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成果管理,科技合作、交流、发展等地矿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对国土、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科技培训、科技项目推广、国土资源档案的管理。

(十三)承办旗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奈曼旗国土资源局是奈曼旗人民政府主管土地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所属二级单位4个:奈曼旗土地监察大队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单位、奈曼旗国土资源局事业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奈曼旗国土资源局基层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 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单位人员情况表

部门名称:奈曼旗国土资源局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合计

在职人数




退休人员

其他人数

参公管理编制

全额编制人数

小计

行政在职人数

事业在职人数

小计

遗属人数

参公管理人数

全额在职人数

**

**

1

2

3

4

8

9

10

11

12

17

18

32


合计

104

13

13

78

113

98

10

12

76

15

3

3

076001

奈曼旗国土资源局

13

13



24

10

10



14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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