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旗烟花爆竹旺季安全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1月8日广西北海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和12月6日宣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规章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旗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依据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安监管三字[2013]416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检查烟花爆竹旺季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等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确保全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
从2014年1月2日起至2014年2月25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贯彻落实12月1日实施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情况,以及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措施情况。
(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完整,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演练;
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4.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内部安全距离及值班室设置等是否符合GB50161的规定;
5.库区库房有醒目安全标志标识、定级定量标识,是否符合GB50161和GB11652的规定;
6.库区的“四防”(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
7.是否存在违法出租、转让仓库等问题;
8.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以及储存、经营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是否存在将专业燃放类产品出售给零售点和个人行为;
9.库内产品堆码是否整齐(划有标志线),搬运通道畅通(不小于1.5m),堆垛有间距(不小于0.7m),不超高(药物不超过1m、成品不超过2.5m)、不靠墙(距墙不小于0.4m)、不超量;
10.库房内是否存有超标、贴牌、假冒、不合格产品,以及将将搪法收缴产品、过期或变质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
11.是否存在在库房内拆箱、分类和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库房等违规行为;
12.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了闭环整改;
13.购买产品签订有规范的买卖合同情况,且合同中详细标明了购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二)烟花爆竹零售点。
1. 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 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情况;
3.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情况:规划布置是否合理,与居民居住场所不在同一建筑物内,无“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周边50米范围内无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春节期间(经营旺季)按规定实行专店经营;
4.零售场所无生火、吸烟等明火以及电线、灯具不合格等隐患、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有安全警示标志;
5.无当场试放烟花爆竹,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6.无销售假冒、伪劣及非法产品问题;无销售超规格、超药量产品问题;无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产品问题;产品堆放整齐、稳定,不超高;存放产品数量不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检查阶段前,要确保所有烟花爆竹监管检查人员已进行业务培训。要依法依规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2月25日。要采取明查、暗查、逐一排查等方式集中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情况,全面治理隐患,严格整改落实。
(三)集中扫尾阶段。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1日。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结束,开展许可证有效期满零售点余货回收、安全退库等扫尾工作,并对批发企业安全情况进行再确认。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专项检查批发环节安全主要由盟市安监局负责,零售经营安全主要由旗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盟市安监局要做到对辖区内批发企业检查覆盖率100%,旗县区安监部门要做到对辖区内零售企业检查覆盖率100%。自治区安监局将适时安排督查,并按国家总局要求比率抽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二)各地区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突击抽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对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业逐家检查到位、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对此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分2个组,分别由马文科副局长和姚国忠副局长任组长,对所监管范围乡镇进行全面审查、监督管理。
(四)加强案例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安全意识。各地区要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特别是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警示教育,通过惨痛的事故教训警醒辖区内企业和群众;要让从业人员真正把安全生产意识入心、入脑,让企业负责人真正受到触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案件要及时认真查处。
二0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