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160

关于印发《奈曼旗工作场所职业

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监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安监股(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通辽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通安监管监察字【2014】10号)要求,旗安监局制定了《奈曼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安监股(办)需将此文件转发给辖区内相关企业,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执法年活动”情况总结及企业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旗安监局1515室。

人:赵佳伟

联系电话:0475—4220647


件:奈曼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

 

 

 

                                0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奈曼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根据《通辽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通安监管监察字【2014】10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推动《职业病防治法》和《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方案》(通安监管监察字【2013】21号)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旗安监局成立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领导组,负责对此次活动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王         旗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姚国忠       旗安监局副局长

           马文科       旗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侯淑娟       旗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赵佳伟       旗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监察员

    三、工作任务

   (一)检查范围。主要针对年内应达到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标准要求的用人单位,重点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和列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矿山企业、化工企业、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石英砂加工等企业开展“执法年活动”。

   (二)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参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进行检查。

   (三)重点违法行为。在全面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未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未按照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未配齐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

    2.未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3.建设项目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

    4.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未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的;

    5.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6.未对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务派遣工发放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

    7.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5日)。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安监股(办)将此文件转发给辖区内相关企业,且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执法年活动”情况总结及企业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旗安监局1515室。

   (二)检查督查阶段(5月15日—9月15日)。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和日常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扎实开展“执法年活动”,做到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法提请旗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安监股(办)对本辖区“执法年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执法年活动”情况总结及企业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旗安监局1515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安监股(办)要明确“执法年活动”领导机构和人员,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检查计划和保障措施;要明确具体检查企业名单,抓好检查工作落实。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安监股(办)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统筹监督执法,做到相互促进、协调推进;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重点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要督促企业注意平时总结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使其达到正规化、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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