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131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纪委相关精神,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确保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出如下责任分解: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抓好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分解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责任者:局办公室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干部职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责任者:局办公室

3、扎实开展检查。组织开展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检查结果,严格落实争先创优。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4、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2、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在加强新形势下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3、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任人唯亲、突击提拔干部和在干部录用中的违纪行为。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进党群干群关系

      1、认真落实转变作风的系列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旗委配套规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着力解决工作作风问题。

责任者:各股室

2、深入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开展作风大检查,杜绝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购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3、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深化和巩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同步小康、党建帮扶等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保障群众权益的制度,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者:局党支部 局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重要环节,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2、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坚决杜绝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等情况发生。

责任者:局办公室

3、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责任者:局办公室 

     4、全面落实“两项法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问题。

     责任者:局办公室

5、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和婚丧嫁娶事宜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违反规定发津补贴等问题。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违规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违规放高利贷、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等高消费活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7、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狠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格审核各项预算支出,从严控制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经费。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五、深化和创新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对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组正职不得直接管理财务等方面事项的规定。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2、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结合政务公开,全面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及时让干部群众知晓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者:局党支部

3、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督“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常态化,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继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内部防控、制度防控、科技防控等措施,加强廉政风险动态跟踪管理,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责任者:局各股室

4、扎实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认真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着力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一年一度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工作。

责任者: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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