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审核领导小组对“三无”人员 评议会议记录 | |||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 |||
评议时间:2016年3 月14日 | 评议地点:街道三楼会议室 | 会议主持人:张晓峰 | |
评议内容:街道低保审核领导小组对本街道需要补手续的29人“三无”人员分别进行评议,其评议结果附后。 | |||
合格户: | |||
1、 李亚彬; 2、 刘显民; 3、 原宪华; 4、 张春艳; 5、 随秀兰; 6、 冯庆云; 7、 雷玉祥; 8、 崔键; 9、 吴志伟; 10、白淑荣; 11、钱丽春; 12、郑爱林; 13、孙守才; 14、孙国华; 15、李亚东; 16、章清芬 17、张树成。 | |||
建议转低保户: | |||
1、崔 坤:46岁,肢体一级残,有女儿崔伟琦,22岁,2007年崔坤和前妻离婚时判给前妻,现随母亲在北京生活; 2、韩国华:28岁,肢体二级残,和父母一起生活,父亲52岁,无残疾有劳动能力,母亲51岁,父母是农业户口; 3、晁世豪: 19岁,身体健康,2007年父亲去世后随姥姥姥爷一起生活,母亲已经改嫁; 4、姜宏彪:10岁,身体健康,父亲2006年因车祸去后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母亲已经改嫁; 5、刘俊红:46岁,未婚,患有甲亢、右肺原发性综合症,无残疾证,和父母一起生活,母亲66岁,患有脑梗,父亲70岁; 6、刁耀辉:44岁,未婚,脾摘除、头部外伤,无残疾证; 7、李向东:46岁,肢体三级残,已婚,妻子肢体二级残是低保户。 | |||
不合格户: | |||
1、赵英男:20岁,身体健康,现在北京实习,不能提供父母去世证明和本人的在校证明; 2、庞 贵:44岁,无残疾,有劳动能力; 3、金 波:25岁,2013年结婚,本人未申报,知道金波结婚后街道曾多次联系想了解其妻子情况,但金波称在外地陪床未见金波和他妻子。 4、鲍明雅:20岁,肢体一级残,父母离异,鲍明雅判给母亲,母亲48岁,蒙中正式教师。 | |||
参加会议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