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治安镇培育新型农民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117

治安镇2015年

“培育新型农民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2015年12月)

 

治安镇按照《奈曼旗2015年培育新型农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覆盖、全员轮训”的要求,我镇紧密部署,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不断创新和完善培育新型农民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对全镇范围内23个嘎查村5700多户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农牧民进行培训,做到镇不落村、村不落户、户不落人、人不落项。  

(二)积极探索“培育新型农民专项行动”教育培训模式:  

1、搞好课程设置。实现农牧民群众思想观念得到更新、道德修养得到提高、致富能力全面增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生产生活安全意识有所提升的工作目标。围绕黄玉米主导产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制定培训内容,设置教学课程。

2、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村屯广播、宣传车、宣传栏、宣传标语、印发培育新型农牧民宣传资料及时准确地传达会议精神、惠民政策、道德法制教育、种养殖技术等方面信息。在。悬挂条幅64条、发放各类学习宣传单累计1万多张。

3、建立师资人才库。通过聘请外教,组织镇干部走村入户从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劳动技能和政策法制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

4、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为便于培训工作实施,制定了23个嘎查村培育新型农民实施方案》和《治安镇培育新型农民教学计划》,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及进度等做了详实安排,做到教案统一设置。  

5、采用多种教学形式。

① 充分利用现有嘎查村文化室、草原书屋、便民大厅等设施和电视、电脑、投影仪等设备开展新型农牧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应群众要求,请宣讲团、服务队入嘎查村举办培训班、座谈会,进行“点菜式”培训。

② 通过村广播、宣传车,及时准确地传达惠民政策、道德法制教育、种养殖技术等方面信息。

③ 利用村便民大厅、文化活动室和青年男女结婚典礼开始前,群众聚集时,集中观看和学习“培育新型农民专项行动”专题讲座光盘,大力宣传《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信访条例》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让农民群众明白所享受的国家惠农政策。

二、存在问题

(一)农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思想观念仍有些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与生活、生产和行为方式都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生活的差距甚远。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

(二)农民主动学习意识还不够强,接受现代农业新理念、新技术、新方式等方面缺乏主动性,参培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关心集体、热心公益观念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倒有抬头的趋势。

(四)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所滑坡趋势,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五)农民在村级重大事项与养殖业发展规划中,没有积极参与和发挥作用,抱有与自己无关的态度,忽略自身的存在,存在着“领导说什么就干什么”的态度,缺乏集体责任感。

三、建议

(一)把新型农民的培育当成一项科学化、系统化、长期化的工程来抓。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农民意见,注意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并使其系统化、制度化和长期化。

(二)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一是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认识到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整合农村各类教育资源,形成中小学文化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并行的农村教育体系,逐步扩大农村职业高中的数量和规模,促进农村成人职业教育稳步有序发展,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需要。三是优化培训资源配置,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认定一批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充分发挥它们的示范带动效应和培训主力军作用。四是引导和鼓励培训机构与劳动输出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培训与输出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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