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民政发〔2017〕25号
关于做好困境儿童摸底排查的通知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3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区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困境儿童数据是做好困境儿童基本权益保障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相关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开展数据统计工作。
二、加强指导,确保真实准确。
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科学制定政策的保证。各级民政部门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统计表(附件)所列项目内容进行统计,做到数据准确、详实、不错项,严禁谎报、虚报。
三、建立健全报送机制。
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每个季度更新报送困境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及时更新。盟市级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基层民政部门每季度更新报送困境儿童信息,并于季度最后一个月末前汇总上报至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对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
四、全面摸底,建档立卡。
各地要以本次摸底统计工作为契机,全面掌握困境儿童群体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主要困难、现实需求等信息,做到一人一档,为进一步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奠定基础。
各地可结合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再排查工作,一并排查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困境儿童中的重病儿童情况(附件4)务于2017年4月30日前加盖公章上报,其余排查情况(附件1-3))于2017年6月30日前加盖公章上报。
附件:1、困境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
2、困境儿童基本情况摸排汇总表
3、困境儿童花名册
4、重病儿童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