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镇“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制度
一、“人大代表之家”是为代表知情知政、联系选民及履行其他代表相关职责提供的场所。
二、“人大代表之家”在治安镇人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人大代表之家”实行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负责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访。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做好接待登记(包括接待对象情况、反映要求解决的内容),并及时交由有关部门办理或报告旗人大常委会。
四、各代表小组根据镇人大的工作安排,可以在“人大代表之家”组织开展活动。
五、“人大代表之家”对驻本行政区域的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建立履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