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旗农村牧区流通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开拓农村牧区市场,扩大农村牧区消费,根据奈曼旗“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2016年巩固连锁经营网络,提升信息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构建农村市场体系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建设目标
“十个全覆盖”便民连锁超市工程是建设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以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新型商品流通体系、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服务平台。
2016年全旗计划建设“十个全覆盖”便民连锁超市178个,其中行政村115个、500口人以上的自然村31个、六号农场7个、街道9个、林场8个、水库6个、良种畜场2个。
三、开竣工时间
2016年3月1日-2016年7月31日
四、责任分工
便民连锁超市建设由各苏木乡镇场具体组织实施,旗直各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商粮局、供销社 商品统一配送率50%以上;
发改局 商品明码标价;
工商局 对进货渠道进行登记管理,营业执照;
技术监督局 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功能区划分标牌;
五、建设标准
便民连锁超市建设标准,须符合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标准》,村级便民连锁超市面积30平方米以上(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行政村应在70平方米以上),商品品种6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50%以上;乡镇级便民连锁超市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1000种以上, 配送率50%以上。
1.砖混结构,制作统一门头标识,做到环境整洁美观。
2.开架售货,店堂内进行简洁装修,墙壁和地面便于经常清扫刷洗,店内通风、明亮。
3.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
4.明码标价,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
5.建立商品准入和可追溯制度,对进货渠道和供货商进行登记管理,承诺不销售假货。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要按照实际情况及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着力打造立足长远、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2.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研究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制度办法,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一旦发现“只挂牌、不改造”,“只挂牌、不配送”或不达标验收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收回便民连锁超市牌匾并予以公示。
3.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强对承办企业的督促检查,提高连锁超市统一配送率和存活率,督促承办企业建立连锁超市经营的基础性考核制度,加强对连锁超市的管理与经营指导,增强连锁超市盈利能力。
4.大力宣传推广。切实搞好“十个全覆盖”便民连锁超市宣传工作,注重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组织开展“十个全覆盖”便民连锁超市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措施、进展、成效,扩大影响。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