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154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中区市直驻奈各单位,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

8月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级和旗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有力保障了全旗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展不平衡,检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安全隐患和问题大量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依然突出。今年中秋、国庆紧接而至,假期时间长,公共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公共场所人流量增加,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克服疲劳厌战思想和麻痹懈怠情绪,要警钟长鸣,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项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节日期间,凡因领导不力、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并组织复查验收和集中整治,对督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决按照整改方案、责任、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务必严把复产验收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审批、不安全不复产。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握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以下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平安。

    (一)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节日期间运输车辆、公共交通等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要加强对边远地区、农村赶集日、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农村道路客运和景区、库区旅游观光船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车、三轮车和面包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潮等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做到规范经营。

    (三)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对“两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把准入关,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大型娱乐场所、大型仓库、储油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强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加强对停产半停产矿井的巡查,并认真做好恢复生产前的安全检查。加强矿井、水害、火灾隐患防治,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对节日期间施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六)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加强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游船、观光车等旅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要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强对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旅游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类旅游场所要按照接待客量,控制高峰时段旅客数量,确保安全有序。

    (七)强化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要切实抓好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通过检查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重要岗位、仓库、重大危险源要实行专人管理,重点监控。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三、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把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值宿人员,确保值班人员通信联络畅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设施,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