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集中开展全旗木材加工企业
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旗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旗安委办《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全旗木材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安委办字〔2016〕18号)精神,督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全旗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稳定,旗安委办决定,对全旗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专项检查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9月27日至9月30日。
二、督查内容
《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全旗木材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安委办字〔2016〕1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情况反馈。
四、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 王 顺 旗安监局局长
副 组 长:贾瑞清 旗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 陈伯超 旗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杨清宇 旗林业局科员
贺雪东 旗电力局科员
刘晓红 旗安监局监察员
出车单位:旗安监局
督查地区:大沁他拉镇、大沁他拉街道、义隆永镇、黄花塔拉苏木、新镇、沙日浩来镇、青龙山镇、土城子乡。
第二组
组 长:张春民 旗林业局局长
副 组 长:姚国忠 旗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刘忠军 旗林业局副局长
冯明磊 旗经信局投资规划股股长
轩凤娥 旗环保局监察大队副队长
宋殿广 旗公安消防大队防火参谋
孙大伟 旗电力局科员
王海涛 旗安监局监察员
出车单位:旗政府办
督查地区:白音他拉苏木、八仙筒镇、东明镇、治安镇、固日班花苏木、明仁苏木、六号农场、苇莲苏乡、八仙筒经济开发区。
五、督查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全旗木材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本次督查要求予以配合,并根据督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督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旗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进行全旗通报。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