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财政局
2014—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根据奈曼旗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党员、按需施教,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继承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自治区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的深入实施,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从2014年起利用5年时间,对广大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培训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培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深入开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教育,引导党员带头学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的思想根源,引导党员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形势任务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国情世情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开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理论辅导,帮助党员解疑释惑、析事明理、凝聚共识。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训,激励广大党员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围绕深入实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不断深化区情教育,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工作定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4.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针对党员职业、年龄、文化、心理特点的不同,分类开展各类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帮助党员学习业务、掌握技能,更新观念、开阔眼界,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方向,创新各层次各类型教育培训模式,深入开展符合党员实际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三、重点工作
1.机关党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培训。围绕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等内容,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机关党支部委员集中培训,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提升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党组织换届后,要对新任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机关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旗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门组织的培训。
2.机关党员远程教育培训。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中心站点,集中在机关党员中开展政策法规、科普文化、财政业务等培训,发挥党员带头示范作用。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建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网络管理维护中心负责学习课件的传输更新及网络维护工作。
3.新党员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主题活动等方式,加强对新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特别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新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旗直属机关工委组织负责实施,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四、方法措施
1.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党支部统一领导、党建人事股牵头抓总、党支部各支委、党小组长具体实施、有关股室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构建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符合,与“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相衔接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加大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力度,为开展教育培训提供基本保障。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和维护,搭建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化平台。坚持需求导向,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提高教育培训实效。
2.改进教育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教育、脱产培训、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方式,灵活运用课堂讲授、专题辅导、报告会、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研讨、音像教学等方法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开设党员教育培训专栏、频率、频道,实现全媒体覆盖。充分利用北疆先锋网、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干部手机信息系统等新兴传媒开展教育培训,鼓励党员参与网上论坛、QQ群、博客、微博、微信等互动交流,探索创新基层党员教育培训手段。坚持送教上门,邀请党校教师、讲师团成员、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深入到机关开展教育培训。
3.开发整合教学资源。结合各地实际,组织专门力量,编写制作简明通俗、好学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教材。积极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在党员中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定期为党员讲党课。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选聘党校教师、领导干部、基机关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业务骨干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注意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作用。
4.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党员满意的示范带头人,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以创促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新规律,探索完善新方法新手段,把对示范点和示范带头人的要求逐步覆盖到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党组(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党建人事股牵头,办公室 等有关股室密切配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关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职责,抓好各项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
2.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机关党组织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地方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3.提升保障水平。建立稳定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局机关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4.落实工作责任。机关党组织每年要就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局党组、机关党支部、党建人事股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机关党组织每年要向旗直属机关工委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