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132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

旗财政局党支部书记  李明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财政局机关党支部书记,我叫李明会。按照会议要求,下面,我就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请各位领导、同志们评议:

一、落实“1+3”制度体系,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将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配合抓,机关党支部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了分工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责任。修订和完善《奈曼旗财政局机关股室考核办法》、《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财政所制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局党组书记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各项指标任务,推动各股室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务实创新抓党建

(一)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每周五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及时整理文字及影像资料,做到了学有记录、载体丰富、学有成效。组织专题学习25次;开展了“手抄党章”活动;以“为全面从严治党立德立规”为题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围绕 “四问五看无比”展开专题讨论;在财政服务窗口以及重要岗位设立了18个党员示范岗位。二是突出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局广大党员干部以不同形式收听收看,局党建办制定专门的学习方案,并及时组织学习了六中全会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了有机结合,三是高质量完成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党员情况进行了清查和了解,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进行了谈话,确保了机关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四是按时完成了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成员7人;五是完成了20082015年的党费收缴工作,同时2016年的党费已全额上缴;六是完成了上年度党员查摆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作为开展“两学一做”的主要渠道,按时召开支委会,研究学习主题和步骤,明确学习内容和方法;党小组组织党员围绕支部明确的主题开展集中研讨等活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做到了党小组学习有主题,支委会交流有议题,支部大会讨论有专题,做到了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的目标。

(三)务实创新,拓展党建工作路径一是开展财政机关文化建设活动,创办了《财政机关文化》月刊,开展了“庆七一”职工乒乓球比赛、职工歌咏比赛,开展了户外拓展训练,组织了廉政知识竞赛,营造了浓厚的财政文化氛围;二是扎实开展联村结对共建活动,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相互融合。先后为扶贫点贫困村白音他拉苏木四合敖包嘎查村协调资金12万元,新增6户30亩沙漠水稻;为每户(全村65户)协调栽种果树25棵;为每户协调散养鸡雏80只;为扶贫点义隆永大营子村争取资金450万元,实施了“节水增粮”项目3000亩。三是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财政局青年志愿服务队今年了荣获“奈曼旗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称号,有两位同志荣获“最美志愿者”称号。四是公开选拔培养后备干部。通过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测评、组织考察和公示环节,确定25人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培养。

三、抓机关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结合财政工作特点,找准了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的最佳结合点,不断提高党建创先水平,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的落实。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财政改革走在了全市前列,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截止 11月底,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89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今年,财政局党支部荣获了“全市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典型”、“全旗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党员党性教育抓得不够深入;二是“学”和“做”结合不够合理;三是与党员及职工群众平时沟通交流比少;四是有的党员安于现状、存在懈怠思想。

(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强化思想意识,提高理论修养,增强宗旨观念;二是结合财政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学”与“做”的具体举措,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学习教育实效;三是加强与党员、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集体谈话交心活动,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团结活泼的工作氛围;四是加强学习,把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强化责任意识,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财政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