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财政局党组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84

奈曼旗财政局党组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奈党自[2017]18号)的要求,在全局开展一次重落实、抓成效的“回头看”整治活动,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财政局落地生根,把自治区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两个关键环节,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巩固和扩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治对象

财政局及全体干部职工。

三、工作重点

重点“回头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四风”问题整治情况。

(一)津补贴发放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巧立名目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

(二)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超陪餐人数、相互走访宴请、有无公函接待、公务接待上烟酒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三)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有无借公务出差(出境)、学习、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四)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有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有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旅游;有无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新居宴”“满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有无报销与公务无关或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向下级单位摊派费用;有无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等问题。

(五)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有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即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公车等问题。

(六)办公用房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七)整治工作日早、午期间禁止饮酒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在工作期间饮酒;有无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

时饮酒;有无饮酒后上岗、执行公务等问题。

(八)整治“玩风”制度执行情况。有无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共资源发展个人兴趣爱好;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开笔会、办展览、印专辑等形式敛财;有无以个人兴趣爱好发展“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有无利用公车、公款、公务或者公共资源组织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摄影、书画、出版等活动;有无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九)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严格执行干部出差、出访、休假、学习或因身体原因离岗请示请假审批程序。

(十)整治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有无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单位;有无违反值班纪律,不按规定到岗或私自离岗。

(十一)文风会风制度执行情况。有无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照搬、照抄文件;有无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明显增多。

(十二)“四风”制度执行情况。在形式主义方面,有无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在官僚主义方面,有无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在享乐主义方面,有无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在奢靡之风方面,有无铺张浪费、生活奢华、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20日)

局机关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有关规章制度,结合个人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先自查先发现先整改。个人要进行对照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的,形成问题清单,向单位报告,并做书面承诺。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承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财政局要从单位的角度进行对照检查,逐项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结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整改时间,抓好整改落实。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织密制度笼子,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30日)

局党建人事股联合办公室、财政监督股、绩效考核股组成检查组,通过接受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单位及个人“回头看”落实情况和“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来,还继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要优先调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杜良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农开办主任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建人事股,负责“回头看”活动的具体工作。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作为“回头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还要组织所分管的股室的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审核把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确保“回头看”取得成效。

(二)要严格报送程序。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要按照问题清单对照表,认真对照,自查自纠,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对照表,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问题整改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局“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建人事股),上报材料要并附电子版。自查整改材料要妥善存档保管。

(三)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局本级及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不隐秘、不回避,实事求是。自查自纠既要把问题找准,又要善于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既要抓典型问题,也要注重解决小事、小节、小错;既要抓早抓小,又要抓长抓细,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步步深入。

(四)要持续发力加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严查快处顶风违纪问题,释放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为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责,不折不扣组织落实好“回头看”活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格处理,严肃追责。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对该发现没发现、发现了不查处(整改)不报告或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

 

 

                         2017年7月3日

 

 

奈曼旗财政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四风”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良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立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农开办主任

        袁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振、赵江红、马桂平、李明会

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袁立

          副主任:李明会

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悦音、张建国、徐世鹏、马小宇、孙桂菊、刘新昌、李萌蕴、孙福元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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