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 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101

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

落实情况报告

奈曼旗财政局

(2017年8月)

按照旗纪委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不断强化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核心地位,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着力构建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压力传导,促使其他班子成员也积极发挥作用,深入思考,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分管局长负责制,分管工作实行分管局长领导下的股长负责制,股室工作实行股长领导下的副股长、工作人员负责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管”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安排、抓具体;凡是要求别人做好的,自己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抵制。

局党组不定期听取局班子成员分工抓落实情况汇报及局纪检组督查情况的通报,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对策,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责令限期改正。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局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紧迫性。局党组书记按照以上率下的要求,带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责任层层落实。财政局现有二十三个股室,将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大范围的轮岗调整,局主要领导同分管领导、各股室、中心、局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督促各股室、中心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及时了解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同时积极抓好日常工作的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

四)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制定了《关于财政系统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并通过公开竞聘选拔,有副股级、股级、副科级后备干部共25人入库培养。日前,有20名副股级后备干部开始了易岗、易地管制锻炼,此举也是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体系中的的一个重要环节,有效地激励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从而也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是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项目投资、重要事项决策等,都需经局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凡属个人分工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根据集体研究的总体精神,大胆地创造性负责解决。同事,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财政内控制度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六)转变职能定位,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局党组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主动、无条件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组开展工作和查办案件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局党组牢固树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观念,主动把自己放在被监督的位置上,养成被监督的习惯,真心诚意的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心和遵从度。

(七)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和管理,认真执行廉政谈话等制度。

1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力度,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把每周五下午确定为学习日,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通报了中央、自治区、市以上三级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6次。旗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长陈凤柱以我旗发生的真实案例,给党员干部讲了警示教育课,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2、在年初举行的全旗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杜良作了题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讲话。旗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长陈凤柱做了廉政提醒谈话。在6月30日召开的财政所长工作会议上,局长杜良、驻财政局纪检组长陈凤柱就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分别作除了要求,与股室负责人、财政所及财务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重点强调,要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基层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认真检查梳理。局主要领导还曾多次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就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各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提出了要求。目前,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的提醒谈话正在进行中。

3严格执行《奈曼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了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和机关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现象;严格执行《奈曼旗党政机关接待费管理制度》,局机关所有公务接待都安排在旗宾馆进行;严格按照《奈曼旗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的报销标准,认真审核差旅费报销手续。

4、按照旗纪委监察局要求,继续开展了禁止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我局有4名职工家有升学子女,局党组对这4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签订了承诺书,他们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没有升学宴。

5、严格考勤制度。我局实行干部职工上下班指纹签到、面部扫描签到制度,并不定期抽查职工在岗情况。同时,每天上下午两次将出清情况在网上公布,将考勤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考核中研内容。

6、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作、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要求进行的。党组书记、局长杜良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参照市局领导班子分工,同时为了便于协调工作,分管预算股工作。实现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中领导、科学决策”的决策监督机制。

7、公共财政资金监管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编制。我局从2015年开始编部门预算,从人代会召开之前编制到位,人代会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达到“无预算不支出”;二是从支出环节上控制。旗乡两级都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率达到98%。同时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三是从政府采购环节上把关。做到了凡是采购活动都必须经过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四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从去年开始,加强了专业评审队伍建设,评审质量不断提高,财政评审工作在全市旗县中走在前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中介评审机构合作,开展了“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评审工作;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从2014年年开始,启动国有资产清产工作,当年就清理入账资产达9亿元以上。今年紧密结合财政部关于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精神,开展全旗范围的资产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登记,主要是清查账外资产,据统计,以清查出苏木乡镇土地资源30万亩以上。主要是通过走访老干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调查了解;六是严格管理专项资金。坚持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同时 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拨付,并制定和完善了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七是加强乡级财政管理。逐步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实基层财政干部队伍。实行了分管领导包联财政所工作制度。八是认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立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了《奈曼旗财政局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股室、专门人员。先后召开4 次专题工作调度会。听取了前阶段自查情况以及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监督检查局牵头,各业务股室参与配合并分工负责,开展重点检查工作,抽调有关股室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各个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下乡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财政工作中与上级政策、工作流程相悖的、落实财政政策不到位的、工作中存有风险等问题。

(八)构建良好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凡是重要事项必须经过民主决策,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领导班子之间勤于沟通,坚持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放下“官架子”、适应“新角色”,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生活锻炼。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不搞特殊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九)当好廉政表率,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委、市委和旗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局党组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组织纪律,班子成员带头遵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财经纪律。严明财经纪律,是做好财政工作的内在要求。局党组把执行和监督财经纪律的重任扛在肩上,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逐步构建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铺张浪费的行为,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能花。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绝不姑息,形成秩序井然、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局党组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明确指出凡是没有政策依据的支出,一分钱都不花,有政策依据的一分钱都不少。凡是涉及国计民生的事情,必须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凡是可花可不花的钱,坚决不花,切实扎紧财政支出“口子”,捂紧政府“钱袋子”,节约财政支出,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抓好作风建设。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旗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问题案例为反面教材,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和勤政意识;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各股室之间、同事之间的沟通协调,杜绝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现象。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鼓励,面对困难不畏惧,遇到矛盾不回避,碰上问题不退缩,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不仅有效避免了预算单位多跑路、跑空路的现象,更为局领导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工作监督,狠抓作风转变,通过股室负责人轮岗、强化各类会议精神的落实等措施入手,着力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切实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开展机关文化建设。从物质、精神、行为、制度、廉政五个层面,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机关文化建设。提出了“诚信、公正、敬业、廉洁、和谐的奈曼财政理念,同时,也提出了“依法理财、精细管理、务实创新、合力争先”的奈曼财政精神,要求干部和财政工作人员戮力同心,勇于拼搏,力争实现“干好一份工作,培育一批干部,带精一支队伍”的目标。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和大家的共同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年度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还须进一步强化, 个别岗位的服务效率还须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为此,我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强化“两个责任”意识。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重点对财经违纪违法问题的敏感区进行监督,防止财经违纪违法问题反弹,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

(二)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完善覆盖财政业务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结合权力运行和经费审核流程,切实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融合,严格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廉政节点的权力运行,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把加强内控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及时堵塞漏洞,防止权力滥用。继续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局机关股室,特别是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反映的廉洁自律方面轻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抓早警示,落实挺纪在前要求,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要持续推进源头防腐。认真落实旗纪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中确定的牵头、配合单位的工作任务,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公开透明预算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分析、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提升源头防治腐败的成效。

(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机制,坚持和完善凭实绩评价使用干部的机制;加强组织建设,要求每位党员要从自身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财政良好形象。强化效能监察,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在治庸中增强能力、在治懒中提高效率、在治散中端正风气。强化效能问责,提高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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