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103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奈曼旗财政局党组

(2018年2月10 )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1、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不断强化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核心地位,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权力运行各项配套制度。在局党组会和局务会上,重要工作反复强调,注重抓好细节,及时听取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直至完成;实行局长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一手抓财政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召开了全旗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通过各类会议对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方面提出要求。开展大型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8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和驻局纪检组长根据旗委、旗纪委要求开展了廉政谈话6次,明确了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修订和重新制定工作制度32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

2、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召开了四次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在集中整治自查过程中,查出青龙山镇和义隆永镇两户村民多报玉米种植面积、多领取玉米生产者补贴14936.4元,已经将多领取的补贴资金缴入期国库;旗财政局代表通辽市迎接了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处对2013年以来扶贫资金、涉农涉牧资金、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六号农场2014-2015年的90万元“三到村三到户”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不符合相关政策,财政局牵头会同六号农场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剖析,共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证据,对问题进行了整改。自治区财政厅检查组对我局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总体工作表示认可。

3、强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及有关规定,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纪律约束,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用车、住房、生活上不违反有关规定,自觉置身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经常对照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来反思自己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1、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对照“八项规定”精神、服务规范、工作纪律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机关工作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坚持考勤签到制度,定期通报出勤情况,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期间脱岗等现象,并将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和机关制度情况与评先评优、年终考核挂钩。

2、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在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落实风险防控机制,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337个,制订整改措施321条。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专项治理升学宴,今年我局有4名职工家有升学子女,局党组对这4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签订了承诺书,遵守有关规定没办升学宴。开展中秋、元旦、春节等节前廉政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3、加强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上班签到、请销假制度,办公室、党建人事股联合驻局纪检组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对局机关上班纪律、作风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建立了财政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办事效率得到全面提升;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事项,都在单位党务、政务公示栏和旗政府网上进行了公告公示。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制定了《关于财政系统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后备干部人才储备库,并通过公开竞聘选拔,有副股级、股级、副科级后备干部共31人入库培养。日前,有18名副股级后备干部开始了易岗、易地挂职锻炼,此举也是后备干部培养工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有效地激励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从而也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突出纪律地位规范权力运行

1、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作、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要求进行的。党组书记、局长除了负责全面工作之外,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只侧重于预算股的工作。

2、严格“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印发了《奈曼旗财政局关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通知》,凡是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项目投资、重要事项决策等,都需经局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后将会议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凡属个人分工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根据集体研究的总体精神,大胆地创造性负责解决。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分别召开了3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帮助查找不足,认真整改落实,使大家增强了党性修养,促进了相互学习,达到了共同提高,集中精力用推动财政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还须进一步强化。

(二)财政服务和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三是日常廉政教育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2018年目标任务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 抓党风,树新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的表现形式,要以抓铁有痕的精神,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紧盯年节假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公款吃喝、收受节礼、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顽疾进行严肃执纪,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整治。

(三)加强廉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法治理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深入开展以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案例警示教育,以发生在财政领域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推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切实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局党组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大执纪力度,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检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和干部队伍建设。压实责任,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重点对财政资金管理的敏感区域进行监督,保障重大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挺纪在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聚焦预算管理、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范关键岗位、廉政节点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提升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机制,坚持和完善凭实绩评价使用干部的机制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从而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建议:旗县驻财政局纪检组实行“三转”之后,由于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且责任重大,旗县财政局应加强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力量(设立纪检监察室),目前只靠办公室或党建办公室的力量,显得有些单薄,有些工作也不便于开展。


信息来源:财政局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