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财政局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107

奈曼旗财政局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2017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挺纪在前,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市委和旗委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决不允许在政治纪律上有半点动摇,决不允许在作风建设上出半点纰漏,决不允许在廉政纪律上存半点侥幸。围绕这个总体要求,我们要做到责任上肩、不辱使命,扎实完成好2017 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工作任务。

一、抓法规学习履好教育之责

(一)要学习好法规。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准则》、《条例》的学习贯穿廉政教育的始终,做到《准则》、《条例》入脑入心,“六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入脑入心。同时要将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与日常工作之中。

(二)要传达好精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第一时间贯彻,纪委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典型案列通报第一时间学习。

(三)要组织好活动。利用好“共产党员网”、“北疆先锋网”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室,抓好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

二、抓遵规守纪履好提醒之责

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聚焦“六大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要把握好三个侧重点:一是遵规守纪,知“高线”、明“底线”,盯住干部职工的口、手常提醒。盯紧意识形态领域,看住口,决不容许口无遮拦发表涉及政治敏感性议论。看住手,决不容许在网上发或跟贴涉及政治敏感性贴文;二是盯住落实旗委政府决策部署常提醒。要把旗委、旗政府文件中涉及的财政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股室,对旗委、旗政府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和“两办”督查室的督办工作要及时提醒催办,早办早结;三是要盯住执行党组的决定常提醒,确保局党组的决定执行有力;四是分管领导与财政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要及时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化

三、抓“四风”防范履好监督之责

要坚持经常监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弛而不息地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对工作作风要经常查、经常督,不要查一阵子好一阵子,松一阵子差一阵子。

(二)要把握节点监督。围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抓好监督,围绕“升学宴”、婚丧嫁娶操办日抓好监督;三是突出重点监督。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委“28项配套规定”、市委和旗委的有关规定实行“零容忍”。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推进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好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评先评优工作的廉洁关。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禁财政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严禁违规请客送礼。

四、抓日常监管履好执纪之责。

要突出重点岗位。加大对人、才、物等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管,完善财务手续,做好内审工作。

(二)要突出重点环节。加大对项目资金运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三要突出重点事项。加大对重大事项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大对财政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日常监管。

五、抓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财政所长为成员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要求各股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构建全覆盖、广参与、常态化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根据自治区、市、旗“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台《奈曼旗财政局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整治责任和整治重点;狠抓宣传教育,强化整治氛围。为突出政治教育作用,强化思想政治攻势,邀请旗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长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讲座,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高压态势;狠抓自查自纠,强化整治效果。各股室、财政所要认真、彻底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全面排查项目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要将各项工按照上级要求作做实做细;要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制定,加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筑牢廉洁从政的道德防线

  (一)推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落实。按照《奈曼旗财政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从财税政策制定、预算分配、预算执行、资金拨付、资产管理、监督监管、行政许可和审批、政府采购等方面研究制定措施,推动惩防体系的建设。

  (二)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依法确定的各项财政职权进行再梳理,补充完善并细化权力底数,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认真研究制定规范财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专项资金管理、防止利益冲突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三)探索财政制度廉洁性评估。推行财政制度廉洁性审查,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财政防治腐败中的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落实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责任制,努力构建和谐财政

  根据旗委、旗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股室(中心),认真落实牵头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一) 做好财政局牵头的各项工作,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集中支付制度。严格资金分类管理,将财政代管资金按往来资金、结余资金、专项资金进行分类管理;将街道、乡镇预算单位分为预算内资金和代管资金进行分类。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办理相关流程,街道、乡镇全部转为网上申报计划,取消纸质件传送。简化直接支付业务科室审核程序,逐步减少委托支出项目,扩大直接支付范围。二是积极拓宽财政投资评审领域。财政投资项目,必须先进行项目预算评审,再安排项目预算以及进行招投标,未经财政评审的,一律不予批复项目预算,从“制度、业务、跟踪和人才”四方面入手,建立良性评审体系,提高评审质量,推动财政评审事业科学发展。三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调研、科学论证,按照统一规范、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完善旗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旗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做到事权财权相统一,减少行政成本,逐步缓解旗乡镇财政困难,更好地统一财权与事权,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预算编制、支出执行、决算评审等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按照“三端同步”(巩固末端、完善中端、拓展前端)绩效管理工作思路,建立预算管理专家库、中介库和监督库,加快完善相关机制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体系,扩大绩效评价范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必须先做绩效目标申报,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五是稳步推进公务卡改革。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出台《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加强公务卡改革宣传,适时启动“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试点单位、商业银行、软件公司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稳步推进公务卡改革。

  2、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府资金重点扶持的领域,结合全旗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专项监督。选择部分涉及“三农”、扶贫、教育、交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微型企业和移民后扶等领域的重点支出实施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对村级一事一议、农业与扶贫开发以及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中乱提管理费和工作经费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二)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行为。严禁财政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2、加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旗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3、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受理;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健全教育、容错、澄清、挽救机制,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4、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编制管理,从严核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规范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用车的配备使用,从严控制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总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管。

    5、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水利建设、交通运输、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以及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供应、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6、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跟踪督查机制,落实资金管理监管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公示、审计,严肃处理挤占、挪用、私分、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

八、监督考核

  各分管领导和牵头股室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和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逐项调查研究,切实抓好落实。协调配合股室要积极配合,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强化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局党建人事股、办公室、绩效考核股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对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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