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72

奈曼旗财政局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5年,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旗纪委、旗直属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推进以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财政工作清正、财政干部清廉、财政作风清明。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组领导责任,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1.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反腐败工作汇报,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

3.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或个别约谈;对出现违法违纪等突出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

4. 深入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职责,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对包联单位及分管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和提醒谈话。健全和完善分管部门领导领域的各项责任制度,加强对党风政风纠风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分管领导年对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5. 领导和支持纪检组工作。明确纪检组长工作分工,保证全部精力用于抓好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查办案件工作,驻局党组分工中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

二、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正风肃纪力度,持续解决“四风”问题

6.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的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搞变更,不做选择。

7.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摆准确,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透彻,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未回潮反弹,长效机制完善健全,群众满意度度。

8.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的配套规定。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清退办公用房,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公用支出经费压减20%。

三、推进落实“八个有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9.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大公共财政资金运行中的不廉不洁行为检查治理力度,自学抵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10.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严格按旗纪委监察局的工作要求,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备案的范围,严格执行先审批备案,再组织实施工作程序,不得出现程序“倒转”。

11.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范运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本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评议力度。把整治“庸懒散”、“奢私贪”、“蛮横冷硬”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专题评议,重点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12.加强对本部门项目资金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创新监督检查方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苗头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完成建设程序,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出现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四、构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

15.规范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把推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做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权力公开运行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做到酝酿决策广泛深入,集体决策民主规范,执行决策严格执行。

16.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制度。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

17.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确定本单位及其工作部门的职权,制定职权目录,列出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18.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良好,有明确责任分工,职权目录,运行流程清晰。

19.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在醒目位置建立公开栏,公开内容及时详尽准确、通俗易懂,探索建立网络公开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

20.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学习传达上级反腐倡廉会议、文件精神,对本地区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2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班子成员自觉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做好班子成员家庭经济收入、财产购置和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备案制度。严格遵守外出审批和备案制度。

22.建立健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23.加强班子成员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精心组织中心组学习,增强警示教育内容,依法依规从严管理班子成员,让班子成员自觉警惕迷惑是非的“人情关系”,警惕权钱交易的、自毁前途的“利益链”,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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