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奈曼旗财政局党组
(2014年12月)
2014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纪委的支持监督下,旗财政局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勤政务实、廉洁自律,扎实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动财政工作向前发展,较好完成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担当责任,扎实推进部门廉政建设
(一)肩负责任,狠抓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尽职“不失责”。一是部署工作到位。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确定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责任分解到位。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每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有岗就有责,有责要负责,不负责要追责;三是廉政要求到位。每逢重大节日、每逢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坚持逢会必讲廉政建设,逢会必提廉洁要求,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四是工作落实到位。对反腐倡廉专项工作,如廉政风险防控、纪律学习教育、机关作风回头看等活动,亲自审定方案,亲自到会部署,亲自提出要求,亲自督促落实。五是支持工作到位。发挥纪检组的职能工作,鼓励纪检组大胆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上热心支持,在生活上尽心关照,为纪检组干事、管事、成事提供保障。
(二)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加强廉政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打牢“不想贪”的思想基础。今年,以“三个一”主线开展廉政教育,即:每月在集中学习是剖析一个腐败典型案例,每月组织观看一部廉政警示片,每季度上一堂廉政教育课。大力开展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建设廉政文化长廊。组织开展全系统“如何做一名新时期的财政干部”演讲比赛,发挥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营造崇廉、倡廉、守廉浓厚氛围。
(三)建章立制,构建权力安全运行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保障性工作来抓,完善已有的,补上没有的,构建“不能贪”的防范机制。近年来,围绕资金管理重点,权力运行盲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去年开展风险防控活动,进一步完善廉政措施,制定了《财政工作人员勤政廉政行为准则》、《奈曼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奈曼旗财政局机关管理处罚制度》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四)纠偏治错,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正风肃纪手段,树立正气,狠刹邪气,形成“不敢贪”的监督威力。结合机关作风整顿、年终考核,及时就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尽职履责。采取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对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去年,针对社会上反映的问题召开了廉洁从政提醒会,对有关同志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工作人员干净干事不出事。
二、严于律己,廉洁从政
俗话说:“先去私心,而后可以治事。”我时刻警醒自己,只有公心做事、干净干事,才能干成事、不出事。坚持从点点滴滴做起,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一)坚持一个“简”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自身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四风”。坚持深入基层简从,工作程序简化,召开会议简短,文字材料简明,公务开支简省,接待应酬简单,办公场所简朴,做到不被繁琐所累。
(二)坚守一个“不”字。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思想上不出现缺口,落实自律规定不找借口。不批人情款,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和采购等敏感事项,不接受不正当利益,不在企业和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不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活动,不持有各种会员卡,不大操大办喜庆事宜,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开支,做到不被利益所惑。
(三)坚定一个“严”字。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不搞变通,不搞下不为例。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家属子女,严禁身边工作人员搞特殊,严禁亲朋好友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利益,做到不被亲情所扰。
三、修身立德,锤炼思想素养和品行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我常常提醒自己,要以智为本,学会求知;以实为本,学会做事;以纪为本,学会做官;以德为本,学会做人。自觉做到“四个不”:
(一)学习不放松。把学习作为提升自身素养的重要途径。坚持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旗各级指示要求,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经常学习党纪法规,增强纪律观念,树立守法意识;挤出时间主动学习财政业务知识,争当财政管理的行家。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重视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全局干部的学习,每年都举办财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4-6期。注重学以致用,及时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提升工作能力的路径,推进业务工作的举措,有力地推动了财政工作的开展,得到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
(二)作风不漂浮。把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作为一贯的作风。在实际工作中,不脱离实际,不好大喜功,不敷衍塞责。坚持“发展为要”、“以人为本”理念,出实招,使实劲,办做事,求实效。今年,围绕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想法设法壮大我旗财政实力,主动到税务部门、纳税企业召开座谈会,寻求聚财共识,寻找创收良策;主动落实旗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带领局有关部门,到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现场听取意见,协调解决影响资金保障问题;热心服务人民群众,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注重用自身的形象带动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责任追究等制度,采取措施整改机关作风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使财政部门为民意识更加牢固,办事效率更加高效。
(三)纪律不松懈。把依法依纪办事作为一切行为的准则。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旗委政府的权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落实旗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遵守中央下发的各项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执行财经纪律要求,依法办事,依规理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不耍“家长式”作风,不搞“一言堂”,遇事主动同班子同志商量、沟通,重大事项决策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推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部提拔、招录人员不徇私情。去年提拔副股级干部16名,群众满意率达到98%。
(四)品德不缺失。把品德品行作为立身做事之本。注重加强党性锻炼,讲品德,重品行。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敬畏之心对待“权”,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节制之心对待“玩”,以进取之心对待“事”,以火热之心对待“人”。克己养德,正直做人,表里如一;谦虚谨慎,与人为善,亲民爱民;慎独慎微,洁身自爱,注意形象,做到原则问题不动摇,诱惑面前不动心。
四、尽职履责,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我旗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保证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我带领全旗财政干部开源节流,增强财力,化解供需矛盾,努力为奈曼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一)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抓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税收监管,增加财政收入,增强财政实力。今年1-11月份,全旗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7,0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同比增加4,030万元,增长9.37%。
(二)不断加大民生投入。2014年,旗财政部门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全旗教育、社保等民生支出共完成万元,同比增加万元,增长%,占全旗公共财政支出总数的%。与此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旗政府七个方面的民生实事。
(三)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预算实行部门编制,打造阳光财政;认真落实旗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奈政发[2013]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旗与苏木乡镇的财权关系,激发财政活力;优化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不断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面推行绩效评价制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一年以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从自身讲,学习的系统性有待加强,政策水平有待提高,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有待进一步严格。从财政业务工作来看,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资金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这次述职为工作节点,正视问题,改进不足,勤奋工作,争取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奈曼旗财政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