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及受限空间作业场所的
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旗安委会有关单位:
2016年6月11日14时许,奈曼旗八仙筒镇嘉城汽车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在受限空间作业中造成1死1伤的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专项治理的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8月3日。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
涉及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三、专项治理的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掌握与本工作岗
位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是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进行检维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作业”的作业票证及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奈曼旗“6·11”事故教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举一反三,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突出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受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尤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等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章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员工培训及应急预案制定相关方面。各地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将此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管当中,建立监管台账。
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完善检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及受限空间作业不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于限期不能完成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是要抓好落实。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摸清辖区内涉及受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数量和受限空间场所的数量。专项治理行动要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抓好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受限空间作业制度的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及台账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安全费用的投入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务于8月5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材料报至旗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于凤珍
联系电话:0475-4228200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