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财务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101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单  位: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负责人:

 

编报人:田永春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旗政府授权的管理职能,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协助工商部门管理好农村市场,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二)按政府授权,对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实施管理,组织和协调,制定管理办法。

(三)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提供有效服务。

(四)配合公安部门对废旧物资经营点和烟花炮竹经营点进行检查、管理,堵塞治安漏洞。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奈曼旗人民政府主管供销工作的职能部门。事业编制10名,实际人数8名。内设机构3个。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均为193.23万元,比上一年度收入预算增加14.19万元,主要是有各项调资;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增加;上级项目经费增加。2016年度共计收入341.97万元,比预算多148.74元,原因是有各项调资;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增加;上级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收入支出均为341.97万元,比预算多148.74万元,原因是有各项调资;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增加;上级项目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41.97万元,支出总计341.9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0.61万元,下降0.2%;支出减少0.6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一是执行中央规定,压缩公用经费;二是上级专项减少;三是工资调整后追加的人员经费及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4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97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4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7万元,占73.7%;项目支出90万元,占26.3%。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1.97万元,支出总计341.9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0.61万元,下降0.2%;支出减少0.6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一是执行中央规定,压缩公用经费;二是上级专项减少;三是工资调整后追加的人员经费及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7万元,占73.7%;项目支出90万元,占26.3%。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97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23.02万元、津贴补贴34.28万元、奖金2.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8万元、退休费104.45万元、生活补助13.47万元、抚恤金15.40万元,较上年增加15.39万元,主要原因是:考录一人,退休一人,退休人员去世;公用经费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1万元、印刷费3.87万元、咨询费11.00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差旅费6.70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劳务费4.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7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十个全覆盖”差旅费;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及“新网工程”申报落实经费。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预算的2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预算的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工作需要有下乡任务,车辆年代久远需要维修维护。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7万元,用于下乡及车辆维修维护,车均运维费10.9万元,较上年增加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有下乡任务,车辆年代久远需要维修维护,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万元,比2015年增加24万元,增加171.4%。主要原因是:“十个全覆盖”差旅费;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费及“新网工程”申报落实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016年我单位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超出预算的目标完成。我单位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遗属人员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及公用经费。支出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主要支出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共支出10.87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任务重,车辆维修维护。项目支出共2项,如:1、2016年度新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白音杭盖食品有限公司70万元[奈财建(2016)22号];2、2016年度新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公益性服务项目鑫泉西瓜合作社10万元和综丰果业合作社10万元[奈财建(2016)22号]。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单位出色的完成了2016年绩效管理工作,将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的基础,我单位将一如既往,在新的一年里更上新台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永春    联系电话:0475-421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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