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策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旗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促进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好转,确保社会持续稳定,按照奈曼旗安委会有关要求,决定2016年3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旗商务和粮食领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旗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巩固2015年大排查大整治及“回头看”工作成果,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商务和粮食领域“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组织领导
旗商务和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和督促全旗商务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日常协调、统计分析、综合督查。
三、检查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4月10日。
四、检查重点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三)新改扩建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审验制度情况。
(四)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成效是否明显,能否做到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五)2015年自治区、市级、旗级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各地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进行挂牌督办并按时整改完毕。
(六)开展油气输送管线、易燃易爆设施设备专项整治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七)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是否做到“五落实”。
(八)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标准。
(九)上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三违行为。
(十)“打非治违”工作是否取得成效。
(十一)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及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是否存在公共火灾隐患、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并正常使用;厂房、库房、员工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瓦搭建,是否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做隔热保温层,是否违规住人;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易燃易爆物品采购、存放、使用、清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组织消防演练。
(二)成品油安全检查:继续规范整顿成品油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黑运输车辆和违规倒油行为。
(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供热用锅炉、游乐设施、危化品管道、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检查在用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的注册登记、定期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应急预案、节日期间安全值班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四)应急救援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情况。
六、检查分工
首先是企业自查自改。全方位、全覆盖检查本行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确定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落实整改的经费和物资、明确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旗商务和粮食局对各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确保不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工作步骤
本次检查分为安排部署、企业自查、商务和粮食局督查、旗政府督查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4日)。按照方案要求,企业要明确重点检查部位或事项,明确责任人和监控任务。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3月4日至14日)。各企业和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重点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进行彻底的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三)商务和粮食局督查阶段(3月14日至3月30日)商务和粮食局对各企业进行督促检查。
(四)旗政府督查阶段(3月30日至4月10日)。旗政府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开展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停产整改。
八、检查要求
(一)各企业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开展对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真正解决和治理安全隐患。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各企业结合实际,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保障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商务和粮食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商务和粮食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领导小组
组 长:韩宝良 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高东兴 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王喜明 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王玉江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岳兴文 商务和粮食局内贸股股长
王景山 商务和粮食局粮食业务股股长
赵玉峰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计静宇 商务和粮食局综合执法大队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 王玉江(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