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监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168

奈曼旗安监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主审计所通辽明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产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事业编制人数5人,工勤编制1人,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职工实有人数12人,我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情况

1.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清查文件里的规定、制度,成立了本单位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产核实、盘点。

2.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按照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组织开展清查自查工作,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清理、财产清查。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和清理,达到了帐帐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3.聘请了通辽明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及经济鉴证报告。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情况:资产账面数7271640.14元,负债账面数83280.00元,资产清查数7192733.14元,负债清查数83280.00元,资产清查待处理78907.00元,其中固定资产盘盈0元、固定资产盘亏0元、固定资产待报废68907.00元、流动资产盘亏10000.00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二)改进措施:一是针对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配套管理办法,建立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切实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二是在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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