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台风、强降雨等灾害天气下加强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0-04-14 浏览次数:144

关于在台风、强降雨等灾害天气下加强

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函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日通辽地区可能发生强对流天气,根据通辽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采石场、砖厂、砂矿)在台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各苏木、场(街道)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将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及时传达至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要求企业提高认识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提前预防,做好台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地要督促各相关企业提前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克服麻痹思想,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明确值班值宿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和信息报送

三、要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巷道维修和顶板防护,防止淹井和塌方,要加强对“三边库”、“头顶库”的监测监控,特别是提前做预防山体滑坡、碎石堆放、尾矿库、河道、沙坑和生产设施、设备等的安全防范工作设置警示标,防止极端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对流天气期间要立即停产停业,安排好驻厂人员的生活,做好宿舍、食堂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撤出人员,并做好妥善安置。

五、发生伤亡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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