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奈曼旗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奈曼旗司法局会同奈曼旗人民法院、奈曼旗公安局密切配合,在全旗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按程序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征求个人意见、资格审查等全过程,拟确定以下15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公示。
韩金生、王晓黎、张国君、刘海燕、王永生、李茂华、谢凤学、白东梅、王国锋、涂彦华、杜学艳、包玉童、包德、张红霞、陈 瑞、刘焕军、王 志、王婷婷、陈朝老、包福全、张振清、韩丽娟、刘彩霞、石常春、宝凤山、刘晓丽、李栋华、周军峰、白学梅、姚桂琴、李哈斯巴根、吴长锁、张树友、安国军、宝满都拉、王海明、林文全、吴品贵、席双福、王景峰、白树民、吴秀春、于 军、杜 刚、于清泉、白福辉、苏达那木、吴殿龙、隋 中、李金强、赵海红、贾贵、赵玉峰、席铁梅、宝海山、郝丽媛、程方圆、刘月华、金金桩、孙福华、乔国庆、段明祥、宋海民、姚静静、李瑞祥、魏常友、张 禄、张晓萍、李建锋、王亚军、王维辉、高冬梅、杨海臣、王鹏珍、张玉山、张振东、包布和、刘青军、吴秀兰、刘 芳、图布格日乐图、乌日娜、李化民、杨中和、田爱东、刘晓辉、张喜华、孙 虎、王丕林、刘国成、徐珍珠、朱国庆、马玉娥、孙亚军、刘布和、宝 林、王久忠、吴海庆、包和平、席温泉、轩继功、白丽丽、白银宝、吴向艳、陈华拉、颜庆国、郑 军、吴那达巴斯、斯琴巴特尔、于海伦、敖银宝、董红英、段继芳、德力根其其格、刘 平、桑立民、阿古拉、田志辉、李焕德、孟乌力吉、于 淼、史庆龙、肖高娃、刘晓芳、杨献波、王 民、张 芝、王海波、青 松、王学奎、毕云飞、张国术、王 顺、耿世忠、包图雅、常 明、吴金松、白查干巴拉、常 青、张文礼、石梅梅、宝德方、王敏文、刘晓良、李 伟、代井华、孙洪军、尤 廷、王春友、蒋万和。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7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旗司法局、旗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奈曼旗司法局
联系电话: 0475-4220148 联系人:张 福
奈曼旗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475-4221079 联系人:张 野
奈 曼 旗 司 法 局
奈曼旗人民法院
奈曼旗公安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