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和火灾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82


奈曼旗安委会:

    根据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奈安委字[2015]12号)和奈曼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全旗火灾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奈综治办[2015]14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制定方案并抽调人员组成商务和粮食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旗31家人员密集场所、44所加油站及粮食经营户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检查,44家加油站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的40家粮食经营企业(户)有9家国储粮收购点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其余31家个体粮食经营户虽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隐患,但现场已经进行了整改,粮食企业下达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1份;改造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的加油站三座,下达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3份,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的7个,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7份。具体隐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族商场

    1.无自动喷淋和烟雾报警系统;2.商场内用电线路严重老化(物业早在两年前就反映过,表象是屋内不时有电线烧焦的气味、经常断电),业主私拉乱接现象严重;3.楼梯转角处占用、疏散通道挤占;4.楼层安全出口封闭(出口门已经变形无法开启);5.一楼南出口、二三楼西出口占用。

    二、青山商城

    1.自动喷淋无水;2.商场内电线私拉乱接。

    三、丽都广场

    1.一楼西出口占用、疏散通道挤占;2.商场内无烟雾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

    四、百货一商店

    1.商场内消防栓无水;2.商场用电进线线路无法判断安全状况,据物业部门反映线路长期浸泡于下水道中,存在安全隐患。

    五、假日街火锅

    地下餐厅东出口占用、封堵,整个餐厅只有一个出(入)口。

    六、以下单位未经消防验收

    1.龙兴购物广场;2.家家乐超市;3.华艺宾馆;4.金虎家私;5.浙江家具城;百富源家具城;6.麦苗超市。

    七、三座社会加油站改造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

    1.明仁加油站;2.清河加油站;3.保安加油站。

    针对以上消防安全隐患,我局下达了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通知书,但效果不明显,隐患仍然存在。建议旗安委会或旗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处罚力度,确保各类隐患整治到位,不留死角,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报告

 

                                  2016年2月26日

抄报:旗安监局、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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