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委会:
根据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奈安委字[2015]12号)和奈曼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全旗火灾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奈综治办[2015]14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制定方案并抽调人员组成商务和粮食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旗31家人员密集场所、44所加油站及粮食经营户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检查,44家加油站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的40家粮食经营企业(户)有9家国储粮收购点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其余31家个体粮食经营户虽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隐患,但现场已经进行了整改,粮食企业下达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1份;改造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的加油站三座,下达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3份,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的7个,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7份。具体隐患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族商场
1.无自动喷淋和烟雾报警系统;2.商场内用电线路严重老化(物业早在两年前就反映过,表象是屋内不时有电线烧焦的气味、经常断电),业主私拉乱接现象严重;3.楼梯转角处占用、疏散通道挤占;4.楼层安全出口封闭(出口门已经变形无法开启);5.一楼南出口、二三楼西出口占用。
二、青山商城
1.自动喷淋无水;2.商场内电线私拉乱接。
三、丽都广场
1.一楼西出口占用、疏散通道挤占;2.商场内无烟雾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
四、百货一商店
1.商场内消防栓无水;2.商场用电进线线路无法判断安全状况,据物业部门反映线路长期浸泡于下水道中,存在安全隐患。
五、假日街火锅
地下餐厅东出口占用、封堵,整个餐厅只有一个出(入)口。
六、以下单位未经消防验收
1.龙兴购物广场;2.家家乐超市;3.华艺宾馆;4.金虎家私;5.浙江家具城;百富源家具城;6.麦苗超市。
七、三座社会加油站改造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
1.明仁加油站;2.清河加油站;3.保安加油站。
针对以上消防安全隐患,我局下达了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通知书,但效果不明显,隐患仍然存在。建议旗安委会或旗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处罚力度,确保各类隐患整治到位,不留死角,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此报告
2016年2月26日
抄报:旗安监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