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旗安委会《关于转发<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奈安委会字【2017】10号)的相关要求,旗安委会决定于6月30日至7月15日,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6月30日至7月15日。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旗安委会《关于转发<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奈安委会字【2017】10号)精神,安排部署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二)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备设施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情况。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八行业、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四)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市管网、涉氨制冷、粉尘防爆、人员聚集(密集)场所等其他综合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履行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职工是否按相关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件。
三、督查组组成
第一组
组 长: 马文科 旗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松柏 旗国土局副局长
成 员: 宝建华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张宝辉 旗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
督查范围:大沁他拉镇、义隆永镇、黄花塔拉苏木、新镇、沙日浩来镇、青龙山镇、土城子乡、大沁他拉街道。
第二组
组 长:张玉田 旗经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玉江 旗商粮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于凤珍 旗安监局监察股股长
贺雪东 奈曼供电公司安检员
督查范围:白音他拉苏木、八仙筒镇、东明镇、治安镇、固日班花苏木、明仁苏木、六号农场、苇莲苏乡、八仙筒经济开发区。
第三组
组 长:姚国忠 旗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伯超 旗消防大队队长
成 员:刘忠军 旗林业局副局长
计秋艳 旗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监察员
督查范围:工业园区、住建局、文广局、交运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商粮局、食药局、奈曼供电公司。
第四组
组 长:崔海学 旗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学靖 旗质监局纪检组长
成 员:高东兴 旗商粮局副局长
李茂华 旗农牧局副局长
督查范围:国土局、教体局、安监局、经信局、公安局、卫生局、质监局、奈曼石油分公司、公安消防大队、公安交警大队。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全面听取所在地区、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深入检查,突出重点。各督查组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三)交流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被督查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同时形成督查情况汇报,报旗安委会办公室。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