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安监局2017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浏览次数:193

关于印发奈曼旗安监局2017年春季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及相关企业:

根据奈曼旗安委会印发的《2017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奈安委会字【2017】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局监管行业领域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奈曼旗安监局2017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奈曼旗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统计台账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6日                        

                     

奈曼旗安监局

2017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通辽市、奈曼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决定自2017年4月6日至5月30日,在我局监管行业领域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下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巩固2016年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旗安监局成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股室、队落实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目标、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顺           旗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姚国忠           旗安监局副局长

            马文科           旗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张宝辉           旗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

            侯淑娟           旗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于凤珍           旗安监局监察股股长

            赵佳伟           旗安监局综合股股长

    三、检查时间

        2017年4月6日至5月30日。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是否严格落实复产复工验收制度,严把节后复产复工关;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审验制度情况。

    3.《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落实情况;能否做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4.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否每月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1次全面检查,是否建立检查记录等情况。

    5.是否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及向社会公示情况。

    6.2016年自治区、市级、旗级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按时整改完毕。

   (二)专项检查内容

        1.非煤矿山: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各大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露天矿山着重对边坡稳定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稳定部位和浮石进行及时处理,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尾矿库要对排洪系统、坝体位移、沉降、干滩长度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对火工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不按要求储存、使用火工品的要坚决给予打击,对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要停止供应火工品。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证照不全以及以采代探、非法转让、一证多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储存、经营等各环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效益工资管理情况,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联保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情况,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和装置,开展“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情况,安全标准化达标推进情况,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等。

    3.烟花爆竹: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取得有关许可证照;烟花爆竹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员作业或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等违法行为;销售点是否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厉打击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4.冶金工贸: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要重点检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员配备情况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建设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及报警装置设置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备案演练等情况。

    5.职业卫生:重点检查矿山、化工、冶金、轻工、纺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申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和评价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

    6.应急救援:主要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情况。

    五、工作步骤

    本次大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系统检查及旗政府督查三个阶段。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4月6日至4月25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重点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进行彻底的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二)系统检查阶段(4月26日至5月19日)。旗安监局对所属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强硬措施监督其予以整改,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将提请旗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旗政府督查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旗政府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开展全旗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队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现场、亲临一线,督促督导。保证检查时间、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统计台账,制定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解决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保证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任何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宽容、零忍耐、施重拳、下猛药,采取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追究一批、公开曝光一批的惩处措施,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旗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四)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各股室、队每周要将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报送至综合股,由综合股统一汇总上报。

    (五)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各股室、队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

    (六)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扩大媒体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综合督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抓住正反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进行事前责任追究,严查重处事故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促进全旗春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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