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4-13 浏览次数:91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上三级文件、指示、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纠正“四风”,实践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为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特制定本计划:

一、把纪律和规矩在前面,确保政令畅通

(一)严明纪律规矩。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学习天数不少于12天

(二)完善制度措施。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对局机关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梳理,及时制订完善。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围绕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相关文件精神,突出政治把关、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规范权力等方面内容,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签状明责,推动落实。

(二)健全配套制度。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签状明责、工作报告、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警示约谈、检查考核等相关配套保障制度,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缺失缺位、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突出执纪问责,坚决惩治腐败

(一)注重抓早抓小。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处置问题线索,切实解决涉纪涉腐涉规信访举报问题完善并落实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全年谈心谈话次数不少于1次,对党员干部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严肃查处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和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案件。突出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的人和事的查处,加强纪律审查,加大查办力度。

四、加强源头治理,规范权力运行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核心内容清单》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和典型案件通报,及时转载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发挥警示作用。

(二)强化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学习选好用好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情况。

五、严格纠风肃纪,打造优良作风

(一)突出重点问题整治。紧紧扭住“四风”不放,盯住领导干部,抓住重点节点,规范和公开“三公”消费。进一步深化“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实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日常检查“敷衍塞责”、履行监管“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

(二)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完善纠正“四风”监督检查机制,把“四风”问题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围绕重点时间节点,结合安全生产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腐败问题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需严肃查处

六、加强指导配合,合力推进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支持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工作,加强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的督导作用,形成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努力建设“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奈曼旗安监队伍。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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