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7月24日至25日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浏览次数:203

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7月24日至25日强降雨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奈曼旗气象局预报,受高空西风槽、副热带高压和台风“安比”共同影响,24日傍晚至25日夜间我旗将出现2018年入汛以来最大降水过程,预计过程降水量中北部50—70毫米,南部山区70—100毫米,部分村屯可达100毫米以上;小时降雨可能达到50毫米以上,降水主要集中在24日夜间,并伴有短时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大沁他拉城区注意城市内涝、南部山区有可能引发中小河流山洪及次生地址灾害。

为切实做好7月24日、25日强降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强降雨极易引发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影响较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各相关企业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抢险救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必须保证有一人驻守企业,大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将7月24日、25日强降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到突出位置,按照“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的要求,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结合汛期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汛期历来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要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严密监控,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

三、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除险情,严禁冒险作业,严防各类安全事故。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周边山体的安全巡检,加强对各类尾矿库排洪设施检查、降低水位,防止洪水、泥石流造成安全危害,严防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防雷、防汛、防高温检查,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特别要加强对地处低洼、临河临坡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的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冶金工贸行业企业要加强高炉、转炉、煤气发生炉、液氨罐、物料仓库及堆场等部位检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烟花爆竹经营点要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要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要强化应急响应,每天16:00前向旗安监局零报告,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按相关规定20分钟内上报至旗安监局和同级政府,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相关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拉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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