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监局
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安监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要求,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旗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行政执法检查。解决当前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重检查,轻执法”的问题,科学合理制定2018年职业健康行政执法计划;把从业人员是否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完善防护设施,促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符合法规标准要求,把尘毒危害严重超标的行业企业作为重点执法对象,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强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将尘毒危害严重的非煤矿山、化工、石材加工、水泥生产、木材加工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尘毒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可以选择管理规范的典型企业作为样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
(三)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状况摸底调查,通过填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掌握重点企业存在的主要尘毒危害因素及其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中的分布情况。摸清工业企业接触尘毒危害因素的职业人群及其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以及不同作业岗位(工种)等的分布情况,了解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借助自治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的有利时机,统筹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职业健康行政执法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相关信息共建共享。
(五)抓好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力度,以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平台,发挥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护体验活动,宣传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提升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护意识,把宣传教育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治本性举措。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5月15日前)
各地安监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并将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旗安监局职业卫生管理股(党政综合楼1519室,0475-4220647〈带传真〉)。
(二)执法检查(5月15日-10月31日)
各地安监办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等规定,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等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旗安监局予以处罚或停产,并分别于6月1日、8月1日、10月1日前将工作阶段性进展报送旗安监局职业卫生管理股。旗安监局也将在此期间组织联合检查和突击检查,对开展不认真、落实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通报评批。
(三)全面总结(11月15日前)
各地安监办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旗安监局职业卫生管理股(党政综合楼1519室)。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安监办要高度重视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要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树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将执法年活动有关部署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安监办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