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3 浏览次数:106

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五巡视组巡视我旗“三重一大”方面反馈意见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深入查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责任追究等环节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自查自纠整改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自查范围及内容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事项。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和形式进行决策;决策过程中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清楚、完整,形成会议纪要。全年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5次,其中研究干部任免1次;大额资金支出3次,明确了扶贫工作人员下乡差旅费补助标准;为OA系统配备一台电脑和一台彩色打印机;重大事项决策2次,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向组织部门推荐科级后备干部;自聘一名工作人员已在纪检部门备案;调整自聘司机工资等。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监督情况。“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局领导带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和职责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及时向局党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党组纪检委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局党组纪检委员督促本局严格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局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三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郭颖佳副局长具体负责,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责任落实,并形成专题报告。

    (二)加强统筹协调。我局纪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各股室的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把排查问题、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有机结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是制度不够完善。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制度的切实可行;二是会议记录不够完整。加强留痕化管理,参会人员到会签到,会议要保留影像资料,完善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三是决策程序执行不够严格。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并记录表决结果。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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