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党发[2019]70号
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98周年,全面展示东明镇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作出更大贡献,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2019年“七一”期间,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拟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应当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赞誉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基层党组织。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推荐。各支部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进行党员大会民主推荐或投票推荐,在村内公示5天,无决议后报到镇党委,推荐要有材料,报电子版文档,见后面附表。
2.组织考察。各推荐单位采取谈话了解、随机访谈等方式,对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按排序书面报镇党委。各党支部在推荐工作中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领作用。
3、表彰奖励: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组织和个人颁发证书。通过各种媒体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报送材料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对象有关推荐、排序表(见附件1—6);(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考察材料(见附件7);
上述材料电子版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于2019年6月18日前报送镇党建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各嘎查村和驻镇机关支部,要自行组织开展多形式且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庆祝活动。各村第一书记以抓党建促脱贫、永远跟党走、歌颂党的辉煌历史等为主题,为全村党员上一堂专题党课,各机关由支部书记讲党课。组织支部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例如:庆“七一”演讲比赛、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走访慰问部分困难党员、评比表彰一批先进等,可多村联谊,村企、村校联谊,邀请贫困户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贫困户内生动力,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早日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