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4 浏览次数:123

奈政办字〔2018〕124号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8月9日

 

 

奈曼旗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通辽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充分运用“互联网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使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各部门同步实施、协同推进,重点部门要争取率先突破,早出成果。基础条件较好的苏木乡镇(街道)和部门及与企业、群众关系紧密的领域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全面梳理、分类施策。各部门要以权责清单为基本依据,对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对各类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制订“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分期分批对外公布实施。

(三)条块结合、加强指导。坚持上下齐抓联动,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积极争取区、市部门的支持,并做好对苏木乡镇所属站办所的指导。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不等不靠,抢抓落实。

(四)功能互补,优化流程。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全面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办事流程,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企业和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实施范围

旗政府各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

、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18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9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年底前全部完成清单公布工作。

(二)全面督查阶段。2018年12月底前,旗政府督查室牵头,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对旗直各部门及各苏木乡镇(街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2底前,旗编办牵头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进行总结评价,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五、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是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基础,主要任务是整合重点行政审批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将分散在部门内部各个股室的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审批办)集中,各部门应采取单独设立、“撤一建一”等方式成立审批办并整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由审批办统一办理本部门的审批事项,以此解决目前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对窗口授权不充分、“两头办、体外循环”、审批效率低等问题。(牵头单位:旗政府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8月底前完成)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行政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比例。在简化申报材料、细化操作指南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简单事项和复杂事项进行分类 ,并分类逐项确定办理方式。对于简单的办理事项,凡办理标准明确、条件简单,不需要专家论证、公示公告和现场踏勘,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的事项,实行“马上办”,实现立等可取。对于复杂的办理事项一律简化办事流程,坚决取消各种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推动复杂办理事项“化繁为简”,推进更多复杂事项实现“马上办”、“立等可取”。(责任单位: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部门和苏木乡镇政府) 

(三)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各部门、苏木乡镇要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形成“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具体样本附后)推动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绩效评价、审批制度、审批服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环境形象等进行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务服务规范透明高效,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第一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第二批于2018年9月15日前上报,最后一批于2018年11月20日前上报。(牵头单位:旗政府办、编办、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

(四)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即在政务服务中心分领域设置若干综合窗口,由“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综合办理事项流程及办理时限。企业和群众来办事,不需再到多个部门的多个窗口分头跑,只需将材料提交给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全流程监督,按责转办,各部门协同办理,开展并联审批、容缺预审、全程代办、限时办结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集成的政务服务。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行受理和审批相分离,即将各部门在旗政务服务大厅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其他综合事项等四个综合窗口,原部门办事窗口的事项受理和出件职能由部门与旗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授权书的方式,统一授权委托旗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承担。综合窗口具体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转办、统一出件等工作,从而变“多头受理”为“一窗受理”,使企业和群众“跑多个部门窗口”转变为“只跑一个部门窗口”。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功能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旗政府办、编办、政府服务中心;配合单位:所有驻办事大厅服务单位)

(五)开辟重点项目行政审批 “绿色通道”

1.实行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实施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审批手续由综合窗口受理后转交协调办。协调办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统一协调,指定1名主办员专门办理该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为项目提供全程服务,直至项目手续办结为止。各职能部门对重点项目前期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做到快速审批。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协调办组织有关部门召开重点项目联审会议,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理。(牵头单位:旗发改局)

2.建立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机制。加快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机制建设,减少申请人因次要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允许通过统一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传真、快递等非现场方式补正非关键性材料,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牵头单位:旗发改局、工商局)

3.实行快递送达。充分借助现代物流等手段,在企业和群众申报材料跑一次的基础上,审批完成后,采取快递送件上门方式(服务对象自愿选择),不让企业和群众跑第二次。(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中心)

(六)完善政务服务网络系统建设。按照通辽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要求,深化统一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加大审批部门间网络互通互联力度。目前尚未自建审批系统的部门,一律采用统一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已自建审批系统的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及时与统一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双向数据交换。(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中心)

2.依托网络平台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网上评价、网上支付等模式,实现线下业务与统一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加快建设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中心)

(七)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规范与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按照“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打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平台,为投资建设项目提供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引进一批资质等级高、执业水平高、资信程度高、相对紧缺的旗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对已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优化,调整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打造中介服务平台,依托通辽市统一的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平台,在奈曼旗政府网站设立中介服务网上平台,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优化中介服务流程,实行并联办理;加强中介服务监管,采取信用降级、警示告诫、公开曝光、行政处罚和行业禁入等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牵头单位:旗编办)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最多跑一次”改革是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老百姓的需求、顺应群众和企业的呼声、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良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府成立以旗长为组长、常务副旗长为副组长、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奈曼旗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编办,统筹推进“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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