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4 浏览次数:121

奈政办发[2010]28号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委办局: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奈党字[2010]16号)精神,设立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局牌子),为奈曼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政府办公室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局牌子,不再单独设置党委、政府信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不再挂民防局牌子。

(二)将人民防空、信访和金融工作职能纳入政府办公室。

(三)增加指导、监督全旗应急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旗政府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旗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旗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及旗政府工作报告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三)研究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向旗政府的请示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旗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旗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旗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旗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及各委办厅局来文来电的处理;负责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直部门上报文件的处理;承办旗政府、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六)负责旗政府应急管理和总值班工作,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七)督促检查旗政府各部门和苏木镇人民政府对旗政府文件、旗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旗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旗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组织、指导旗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并承担部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

(九)根据旗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十)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向自治区、通辽市上报重要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旗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指定文件、主要会议材料的蒙文笔译、口译工作。

(十二)负责旗政府办公室机关的组织、人事劳动及党建、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及党建、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承担国家、自治区、通辽市领导、旗外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指导、协调旗接待办公室、四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的工作。

(十四)负责全旗信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承办旗委、政府及领导批办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催办、审理结案工作;调查研究基层重要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开展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宣传工作;综合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要求,为领导决策服务;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为信访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苏木镇和旗直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信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的维护、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负责全旗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

(十五)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旗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相关规划、方案、计划,加强实施指导和监督;承担组织管理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职责;承担组织指导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承担全旗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管理职责;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负责旗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负责全旗金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金融政策,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地方性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服务和联系驻奈中区直金融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研究分析全旗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态势,提出参考意见;负责全旗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和体系;协调非国有股份商业银行在奈曼地区开展业务、增设机构等相关工作;负责旗政府与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合同的执行事宜,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及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初审和公司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旗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金融工作。

(十七)负责全旗外事工作。

(十八)负责全旗法制工作。

(十九)承办旗政府、通辽市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文稿核改、印鉴管理、文书归档、机要保密等工作;对全旗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旗政府常务会议、旗政府组成人员会议以及旗政府工作会议等的会务工作;负责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旗政府总值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秘书股

负责为旗长、副旗长提供服务,综合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各位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围绕旗政府中心工作或按照政府各位领导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负责旗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和纪要工作;联系政府各部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信息股

研究制定全旗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和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存储及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和交流工作;负责管理全旗政府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行政股

负责旗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行政经费、预算外支出等专项经费的管理与预、决算;负责旗政府办公室的国有资产管理及职工养老保险、公费医疗核算缴纳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翻译股

负责旗委、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基层上报的蒙文文稿的翻译工作;承办旗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类大型会议的工作报告、文件材料的笔译、口译及其它翻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外事办

制定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负责协调、处理全旗重大涉外事务;协调、接待来我旗访问的外宾;负责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办理领导因公出境、出国相关手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督查室

督促检查旗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对旗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旗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调研,及时向旗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对由旗政府系统承担的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法制办

负责规划指导全旗政府法制工作;审查、修改以旗政府和旗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培训全旗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负责全旗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备案审查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镇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承办旗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旗政府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旗政府涉及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案件;指导旗政府各部门和苏木镇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车队

保障旗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出行用车及时;负责出车期间的行车安全;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人防业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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