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议事会职责和任务
(1)村民议事会职责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向全体村民负责。
(2)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3)定期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的决议。
(4)听取村委会的工作汇报,提取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5)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6)协助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利设施和其它公共财产,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
(7)监督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8)监督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9)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0)议事会成员可应邀参加村党支部、村委会召集的有关会议,必须按时参加议事会召开的所有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