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苏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办事程序

发布日期:2019-06-30 浏览次数:151

明仁苏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办事程序

一、 负责有关民政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法规宣传和咨询

二、 负责五保户申请和办理

(一)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嘎查村评议小组评定,领取申请表并填写。

2、 准备好各种所需资料,申请表由嘎查村委会签字盖章。

3、 将准备好的申请表及资料上报苏木民政办。

4、 经旗民政局审核通过,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二) 申报所需资料

1、 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二代)。

2、 嘎查村级出具家庭收入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 负责城乡低保申报

(一) 办理程序

1、 由本人向苏木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户籍状况、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

2、 苏木政府对申请低保家庭提供的证明材料入户核查,并同时公式7天。

3、 乡村两委组织村里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4、 核查材料和评议材料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旗低保中心。

5、 旗低保中心拟批准的低保家庭公式7天。

(二)申报所需资料

1、 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二代)。

2、 嘎查村级出具家庭收入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件复印件。

四、城乡住院临时医疗救助申报

(一)办理程序

1、由本人或代理人向苏木民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苏木民政初审确认后盖章签字、上报旗民政局。

3、旗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发放救助金。

(二)申报所需材料

1、 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二代)。

2、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 出院发票原件(合作医疗报销结算单原件)。

4、病历复印件。

 


信息来源:明仁苏木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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