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旗民政工作,围绕全旗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按照“343”(实施三个工程、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妥善处理三个关系)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稳步前行,努力打造为民服务模范部门,有利得推动全旗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原所有供养对象进行排查和重新认定。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30元和25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全年共为2630户5150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633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600元,全年共为14548户25491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7203.74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分散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提高200元和230元,分别达到820元和1100元,为42人发放供养资金39.86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分散和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提高1700元和1000元,分别达到6200元和9000元,为1759户1896人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213.45万元。孤儿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0元,达到1320元,全年共为85人发放供养资金132.54万元。
2、医疗救助工作。通过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确保救助对象药费核销比例达总费用的70%以上,为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免费体检。深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45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67699人(直接救助1636人,发放救助资金472.76万元,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患病困难群众2406人,发放救助资金293.3万元,通过“先诊疗后付费”救助4691人,发放救助资金186.2万元,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商业保险30799人,参保资金307.99万元)。
3、临时救助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通知》,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重点解决跨部门协调难度大、现有救助制度无法满足救助需求或缺乏相应救助制度安排的急难事项,充实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健全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让贫困户“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64.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34户。
4、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工作。购置42台社会救助执法记录仪,举办了社会救助执法平台建设培训会,开展“走亲解困心连心”走访活动,对民政对象基本数据进行全面采集、整理,对新申请和已保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全方位核对,确保对象精准认定。
5、社会救助和精准扶贫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出台了《奈曼旗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同类型的致贫原因实施精准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与扶贫攻坚的无缝对接,将279户510人通过纳入农村低保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发放低保资金65.24万元,将30户30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发放救助资金18.6万元,完成了年度兜底保障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核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按75%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限额最高1万元,目前,已经为15309人发放救助资金355.4万元。对于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致使家庭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每年再给予2000元临时救助资金,目前,已经为126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5.2万。
6、救灾救济工作。指导苏木乡镇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发放救助款625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08万人。投入物资价值60余万元,成立了大沁他拉镇慈善超市。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建设,对救灾库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增设了防火器材和宣传标语,聘用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制定巡查制度,每月对救灾库的救灾物品进行清点和维护,防止产生因管理不善导致救灾物品不能使用和丢失等问题。
二、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制定了《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和《奈曼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设立奈曼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办公室,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目前,我旗共有困境儿童436人,留守儿童803人。为5414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652.54万元。为45名自治区敬老孝星发放奖励资金4.5万元。为210名“三民”人员发放补助资金222.39万元,为64名精减退职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9.05万元。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奈曼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推行公建民营试点养老工作,在奈曼旗诺恩吉雅健康养老中心推行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型的高端养老模式;着力加强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完善12家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设施建设。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争取床位补贴和等级评定补贴23.41万元,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奈曼旗民政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奈曼旗民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奈曼旗民政局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和《奈曼旗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暨党的十九大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对安全隐患全面自查,通过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目前,全旗各养老机构全部安装了简易烟感设备,配齐了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健全消防应急预案相关软件资料,旗综合福利中心投资40多万元安装了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确保了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社会事务工作。充实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修订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召开全旗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印发了《奈曼旗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治理违规土葬工作实施方案》,与各苏木乡镇签定了责任状,联合开展殡葬市场土葬用品清理整顿3次,制止土葬案件16起,扣留大棺木17个、冷冻棺1个。继续落实好火化费财政买单政策和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策,火化尸体1894具,减免火化费821人19.7万元,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452人54.24万元,提倡和鼓励群众选择文明绿色殡葬方式,要求全旗355个嘎查村全部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墓地。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从4月1日起,取消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用,办理结婚登记3030对、离婚登记120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642对,受理婚姻家庭咨询1040人次,为510对新人通过颁证仪式发放登记证。销售福利彩票1057万元(即开票142万元,电脑票915万元)。行政区划地名工作。地名普查数据库建设已经完成,共录入地名3297条,标准化处理地名53条,地名普查数据成果已通过自治区审核验收,正在进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调解边界纠纷12起,现场实地调解查勘40余次,更新蒙辽线界桩4块。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工作,做好流浪救助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对旗内生活无着人员、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强化救助力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1人,进一步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
三、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双拥工作。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正在筹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春节期间,对重点优抚对象、抗战老兵、驻军部队进行重点慰问,共走访优抚对象17户,发放慰问金6.5万元。为驻军部队送去慰问金4万余元。清明节期间,旗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党政机关干部,退休老干部、公安、武警、消警官兵、驻镇中、小学校学生代表、志愿者及社会各界共1000多人在烈士陵园共同举行了“清明节祭扫”活动,通过奏唱国歌、宣誓、默哀、献词、敬献花篮等仪式表达对烈士们的深切缅怀。开展“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组织有关学校历史教师编写《中国军史知识》手册,印发5000册,普及中国解放军成长历史知识。
2、优抚工作。修缮了八仙筒、东明、章古台烈士陵园,筹建明仁烈士烈士陵园。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机制,及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为1158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补资金646.99万元,发放医疗补助资金36.94万元。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费按比例核销6.8万元,给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0.7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门诊卡25.84万元。
3、安置工作。为2016年度退役的15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金695.69万元,为325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412.8万元,为17名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0.66万元。对12名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进行妥善安置。积极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通过奈曼旗就业局、保安公司、民族职业中专等培训基地,免费培训退役士兵40余人。根据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通辽市关于解决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等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奈曼旗关于解决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等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问题工作方案》,对77名安置后下岗失业且有再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转业志愿兵(士官),采取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形式全部安排再就业,其中:在房屋征收办公室安排12人,市政管理所安排27人,环卫所25人,13人自愿放弃再就业岗位,全部签定放弃再就业承诺书。
四、完善社会治理工作
1、基层政权工作。继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推广社区服务“3456”工作经验做法,实行精细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优化社区服务体系,协同大沁他拉街道完善“培训—家庭服务业—社区就业”对接模式,邀请讲师、专业技术人员对居民进行培训,激发城乡社区发展活力,举办了首届“青年商会杯”五人制足球联赛。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推行“532”民主管理模式,指导嘎查村“三委”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对村级重大事物要严格履行“五道程序”,依次通过“三次把关”、坚持实行“两个公开”,进一步规范村委会各项工作。提前做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调研工作,以民主管理为核心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2、社会组织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稳妥推进登记、年检、评估、执法、动态监管等新的登记管理模式,注册民办非企业11个、社会团体8个,我旗民办非企达到42个,社会团体达到55个,基金会1个。对全旗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和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收集党员信息,逐步完善信息资料库,及时维护更新。制定了《奈曼旗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成立了奈曼旗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五、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
1、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加强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积极为参加考试人员创造条件,今年,我旗共有20余人报名参加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考试,有4名取得中级资格,2人取得初级资格。
2、抓好党建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民政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沟通机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四个一”即开展一次知识竞赛、一次演讲比赛、一次知识讲座、办一件实事的载体活动。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职工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调研外宣工作成绩显著,2017年度奈曼旗民政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稳步前进,共在旗级以上新闻媒体和信息刊物上发稿300余篇,刊发信息220余篇,其中国家级4篇(条)、自治区级23篇(条)、市级78篇(条)、旗县级220篇(含上报各类信息)。加强阵地管理工作,定期对意识形态阵地进行检查分析研判。三是全力做好扶贫包村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全体职工熟悉脱贫攻坚政策,包村干部对包联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详细掌握包联对象基本情况,根据每个包联对象家庭状况,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适合的脱贫措施,协调解决脱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