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使用(辖区内梁雅丽等9户困难居民实施救助)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98

一、对辖区内梁雅丽等9户居民实施困难救助

    1.梁雅丽,女,3口人,2018年子宫瘤手术花了5万元,2019年又因股骨头坏死做了两次手术花了将近14万,丈夫因照顾病人没有经济收入,女儿读大学,救助2000元。

    2.李智东,男,3口人,患强制性脊椎炎,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双侧股骨头坏死,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生计,救助2000元。

    3.郝秀云,女,3口人,患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胃炎,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2019年住院治疗,救助2000元。

    4.姜翠芝,女,3口人,于2019年11月份做甲状腺双侧叶肿物切除手术,救助2000元。

    5.杜翠娥,女,2口人,于2019年12月份做心脏手术花了将近10万元,负债生活,救助2000元。

    6.倪洪伟,男,2口人,肝硬化,没有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救助2000元。

    7.高云芳,女,2口人,患脑梗死,脑血栓,老年性脑萎缩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2016年住院治疗,无经济收入,救助2000元。

    8.杨悦鑫,男,4口人,因肺炎2019年5月份住院治疗花了2万多元,救助3000元。

    9.闫志臣,男,2口人,患冠心病,心绞痛,2019年10月份在赤峰治疗花了3万多元,生活非常困难,救助2000元。

二、为社区成立歌唱队购买音响设备费用2000元,老阳光小区维修下水道费用800元。

    以上费用合计2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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