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党发【2019】137号
中共苇莲苏乡委员会
关于接收于宝民等5名同志为
中共预备党员的批复
机关党支部、各村、学区党支部:
通过旗委组织部和乡党委谈话考察,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批准于宝民等5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请相关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预审。具体名单如下:
光辉村党支部:于宝民
西奈曼营子村党支部:董义国
东奈曼营子村党支部:宁桂艳
五十家子村党支部:李富山
新安屯村党支部:张玉娟
中共苇莲苏乡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