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镇2017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及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
2、高度重视本单位、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特别是春节、清明节期间。敏感时期24小时开机,24小时监控。
3、组织成立企业、村屯义务消防队。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对本辖区消防安全负责,有条件的与班组、村屯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2、积极督促各班组、各村民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消防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班组、各村民小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100%。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村民法制意识
1、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宣传《消防法》等法律
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消防知识宣传普及率达100%。
四、大力推进并实施消防规则
1、建立农村、企业防火网络,落实农村、企业防火责任,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因地制宜的发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强化农村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2、配备必要的防火、救火工具。落实并指定消防井、消防通道、车辆等。
3、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小孩、老人的监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玩火,乱倒灶灰、炉灰,不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4、发现火情积极组织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推行火灾事故逐级准确,及时上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