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日至5月15日,旗委第七巡察组对我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3日,旗委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1. 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还有2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一岗双责”专题落实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二是制定党委班子成员谈话时间表,班子成员与分管站办所谈话时间表,规范谈话记录,实现谈话全覆盖。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核实大额支出现金具体情况,核实无预算支出及连号汽车票填报差旅费行为,合理开支进一步完善手续,不合理开支予以追缴。针对巡查组指出的无预算支出事项,认真查验支出内容,针对大额支出现金问题,我镇严格审核支出事项,如存在支出现金额度超过实际应支出额度,我镇将多支现金收回财政,同时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对1000元以上支出事项,严禁使用现金;针对巡查组指出的无明细、无合同、无预算的支出房屋维修费的问题,我镇严格审核房屋维修的实际施工费,编制预算明细,同时与施工方补签施工合同;针对用连号汽车票填报差旅费问题,我镇认真调查个人差旅实际,多报销的差旅费收回财政,同时严格按照差旅报销制度报销个人差旅费。
2.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镇纪委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强化督查,提前预警。对2018年存在的公车运行维护费用超标的问题进行整顿,现严格按照各项费用支出审批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程序,查阅上级文件、党政领导会议记录、入账核销是否合规等。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3.关于未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责令未学习的党支部坚决补课,镇党建办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二是镇党建办加强对各支部学习的指导,确保学深学透管用。对各支部的学习情况,镇党建办通过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镇党建办负责在全镇党建信息群里进行通报,对通报后仍未完成任务的,由镇党委书记约谈该支部的第一责任人。
4.关于落实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资金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全镇的危改工作予以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深入核实两户危改补助资金未到位原因,并对镇里负责危房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上交说明材料。
5.关于政府债权清收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债权清收工作安排部署会,成立推进组;二是针对债权清收缓慢的问题,镇党委召开债权清收工作安排部署会,成立推进组,制定债权清收计划,逐条核实未清收的原因,落实具体清收责任人进行清收,截至目前已清收化解56万元。
(三)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方面
6.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组织委员负责,镇党建办具体负责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成立督查小组,制定督查计划,每年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考核情况与定补干部绩效考核工资挂钩,对执行不到位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二是全面加强机关支部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决杜绝机关党建灯下黑。
7.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明确必学内容;二是严格执行机关支部学习制度,规范党员学习笔记,每季度末最后一周要把学习笔记交到组织委员处进行签审,对学习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进行签审的党员干部,由镇党委书记约谈进行签审。
8.关于各党支部未按规定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制定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定于每月10日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按照活动计划进行,如临时有事在会议群里通知,改天完成活动计划的内容;二是定期监督检查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9.关于未按规定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 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程序;二是执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审签制度,确保向组织说明的事项无遗漏;三是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对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材料由镇党建办进行把关,同时各支部开民主生活会时,包片领导、各支部党建指导员要参加,确保规范有序。
(四)整治“四风”方面
10.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禁而未绝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未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支出事项,认真核实差旅文件、发票、报销事项,对不应报销的资金收回镇财政;对违规领取市内交通费事项予以纠正追责并上缴1920元的违规金;二是针对政府食堂购置酒水及工作日饮酒的问题,我镇将对食堂加强管理,制定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镇纪委对责任领导和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写说明材料,并上缴资金9000元。
11.关于党政主要领导未认真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召开党委会,明确要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2.关于专项资金会计工作未交接,专户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由主管领导协调,专项资金会计工作尽快完成交接并核对好镇财政所专项资金专户实际银行存款。
13.关于在职干部职工借款清收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负责,由相关人员组成清收工作组进行清理回收工作,目前已完成。我镇完善了借款制度,按照规定在允许的借款期限内,收回相应借款。
1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履行财务支出手续,由财政所负责核实自制原始凭证分别报销食堂招待费情况,由负责人写说明材料,镇纪委并对其进行谈话;二是由财政所将2017年9月30日和2018年5月31日,购入电脑和打印机记入固定资产;将原太和乡牧场8032.06亩土地和镇林场3500亩土地,以召开党委会的形式,并以国土所测点为依据进行国有资产入账登记。三是针对将过桥费和燃油费在差旅费中报销的问题,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写说明材料。
1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针对以现金支付未附施工合同的朱家杖子村会议室施工费2万元和1名干部报销的未附明细的办公费等费用11181元事项,我镇严格审核支出事项,对存在支出现金额度超过实际应支出额度,多支现金收回财政,同时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对1000元以上支出事项,严禁使用现金;针对朱家杖子村会议室施工费2万元无合同问题,我镇严格审核房屋维修的实际施工费,编制预算明细,同时与施工方补签施工合同,并要求写说明材料;二是由财政所负责对太和牧场应缴承包费上缴旗财政非税收入3万元;三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个人工资进行追缴,现已经全额追缴。
1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缺失,核销燃油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室加强对派车的管理,对派车单、加油卡严格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426206;邮政信箱:奈曼旗义隆永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yly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