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次数:156

奈曼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在市局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全年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底,我旗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4230人,完成任务目标的100%,养老保险征缴12792万元,完成任务指标的 127 %。

旗新农保参保人达 147102人,完成任务指标数的100%,新农保享受待遇人数46575,发放率达到100%。

二、 具体工作措施

   (一) 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为基金征缴做好准备工作,打好基础。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社保政策及最新动态,包括发布公告,发放宣传单,电视字幕及网站公布信息等形式。宣传的要点是要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缴纳养老保险所能享受到的利益,要让职工感受到养老保险给自己带来的实惠,是一项惠民政策。宣传过程中,我们把政策细节跟职工解释到位,让职工对政策了解更深入,提高群众认识,增强职工参保意识。

(二)强化扩面征缴工作,扩大社保覆盖面。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舆论宣传等手段,建立扩面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目标考核,确定重点行业,着力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另外进一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其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的职责,培育用人单位自觉参保缴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申报和稽核,增加缴费基数。对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严格把关,从制度和程序上对用人单位进行约束和规范。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深入用人单位对申报工资不实和无故欠费等问题进行稽核,督促用人单位如实申报如数补缴及时参保按时清欠,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从2015年7月13日起,我局对全旗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及遗属进行年审,已认证5582人,其中企业退休4764人,农垦544人,遗属274人。未进行生存认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暂停发放。              

(四)调整退休职工养老待遇,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确保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面达100%。待遇调整情况落实内社险发【2015】29号文件精神,于7月完成了符合条件的7783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此次调待人均增资205.19元,使广大退休(职)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了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截止12月末,支付养老保险基18203万元(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支出6045.9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300万元,过渡性养老金支出5060万元,离休金支出124万元,退休金支出4617.9万元,退职金支出54.8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466.9万元;转移支出35.5万元。

(五)待遇上线情况:根据自治区要求,目前已成功上传退休人员个人信息7641人,可进入系统上线待遇发放5961人,剩余人员等待工程师予以处理。

(六)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达标情况。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实行)》,根据内蒙古自治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要求,我单位的各项档案整理已基本完成。整理完毕的档案包括:单位的文书档案、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及单位财务档案。纸质档案按要求装箱入柜,并进行了分类编号排列,有专门的档案室存放。并按上级规定购买了文件档案资料综合管理软件,档案管理已采用系统录入。并按要求对2013年度室藏业务档案进行了自查,达到自治区合格级档案室标准,已经过市局考评组测评验收合格。

(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在今年年初,根据市里要求,对我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做了摸底调查,了解了基本人员情况,于7月份开始,通过财政部门,对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2014年10月起,进行了养老保险按月扣缴,截止年末,预计预扣养老金6464.87万元,职业年金3063.63万元,共计9528.5万元。另外,为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市局要求,再次对我旗各机关、事业(自收自支、差额)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在改革经办实施办法出台前,准确掌握数据。

(八)结合“十个全覆盖”工作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任务数46575人,完成任务数:46575人,完成率100%。今年,对老农保到龄可享受待遇人员进行了待遇发放,共发放养老金213671.51元。

(九)积极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活动。扎实开展严格纪律约束改进工作作风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改进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还制定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和便民机制等制度机制转变干部职工工作观念,为整个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保证学习质量,规范请销假工作纪律和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特别是农牧渔林场单位,其职工没有实工资,靠从单位分得的地来挣取收入,收入不稳定,但其缴费费率却也按工资缴费比例的28%收取,并且全额由职工个人承担,职工负担过重,续保率逐年下降。农牧渔林场单位保费收取也困难重重,一般只有在年终才能一次缴清。

2.部分企业感觉缴费负担重,五险全上,缴费比例达工资的30%以上,因此企业为保利润,不愿足额缴费,致使企业扩面工作难开展。

 3.单位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不一样,但退休待遇差别不大,部分企业将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费发给职工个人,由个人按灵活就业性质人员缴费,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4.职工参保观念不强、职工社会保险法制意识淡薄,有的企业职工年纪较轻,距退休时间跨度较长,认为养老保险对他们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在缴费上缺少相应的积极性,存在短视行为,加上不稳定的工作、影响养老保险的收缴。

5.缴费基数过高,普遍高于实际收入,造成想参加养老保险而不敢,怕以后缴不起。另有一些企业下岗人员,特别是男性,年龄段在40-50之间,因无工资,生活困难,但还面临十几二十年的缴费,经常来我局询问,是否可以断保缴费,享受只缴纳十五年,到退休年龄领取待遇政策。

6.办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退休人员需提供历年缴费票据,但因年限较长,很多人员部分票据丢失,无法全部提供,造成一定麻烦。由于其保险证及档案底卡都可证明其缴费明细,建议办理退休时,免提供缴费票据政策。

7.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后,一旦出现操作失误,更正很难。有些问题工作人员多次向信息中心提出需求,却长时间无人处理。希望上级能尽快完善操作系统的需求平台,合规的需求尽快解决,更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四、2016年社保局工作重点

(一)继续强化扩面征缴工作。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率。1.建立扩面工作长效机制,确定重点行业,着力推进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但要多做符合条件未参保人群的工作,提高其参保意识,同时还要保证已参保人群的续保工作,努力完成扩面任务。

 (二)加大稽核审计力度,防止养老金流失。加强社保年检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规范操作、确保质量”的年检要求,规范年检工作流程,严肃年检工作纪律,增强年检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持续加强保费清欠。贯彻落实人社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继续以“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目标,完善社保欠费核对机制,实现与司法、银行、地税、人社等部门的清欠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加大保费清欠力度,减少欠费单位数和欠费总量。

(三)切实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做好基金预决算管理。按照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标准,科学严谨编制2016年度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告,努力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到基金收入在一定增长幅度内的超目标完成,基金支出在预算范围内保证待遇支付,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提高基金运行效率。

(四)做好退休人员信息“数据建模”工作。我局对退休职工年审工作的开展已正式启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采用电子指纹识别、人脸扫描仪、指静脉采集仪等先进设备对退休人员进行“数据建模”,把已退休人员的个人信息更精确的录入系统,更有效的掌握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有效防止养老金的流失。

(五)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根据上级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开展我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要高度重视,遵循上级的协调和指导,与财政、编办、审计、公安、税务等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还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挺高办事人员工作经办能力。并设立专户,与上级部门和财政做好沟通,做好基金预留工作,确保养老周转金。

(六)完成包村和“十个全覆盖”工作。多下乡走访包联村部,了解当地实际情况,在遵循上级指导的同时,要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尽力为包联村办实事。根据“十个全覆盖”工作要求,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及时到位。

(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经办管理能力

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转变机关作风,强化社保经办能力建设。加强学习,持续抓好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创新培训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职工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长效机制,持续抓好社保经办示范窗口建设,深化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培育更多的优质服务窗口。进一步加强社保先进文化建设,总结凝练社保精神,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道德实践活动,创建更高层次的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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