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商务局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工作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5 浏览次数:19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全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内防指字[2020]54号)通知精神,奈曼旗商务局就围绕此督察问题举一反三,在商贸领域开展全面深入排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奈曼旗商务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奈曼旗流通领域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规范和奈曼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消毒规范的通知》(奈防指发〔2020〕34号)要求,对寄递物流企业及商业综合体恢复经营进行确认。在确认复工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已全面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确保企业应复尽复。

二、商务局负责的相关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情况

寄递物流行业,企业总数26家,复工26家,复工率100%,商场(商业综合体)企业总数7家,复工7家,复工率100%,不存在虚假复工、数据复工、注水复工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1.受疫情影响,恢复经营的4家商业综合体损失巨大,每月平均损失100万元。

2.商业综合体内个体商户要求减免租金,我局已建议商业综合体适当减免。

四、建议

尽快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受损失企业给予相应补偿,降低疫情冲击带来的损失。

 

 

奈曼旗商务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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