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粮食局、通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内粮发[2015]50号)文件要求,为顺应国家粮食收储体制改革需要,更好解决当地农民卖粮问题,经研究,同意内蒙古通辽大沁他拉国家粮食储备库、内蒙古通辽八仙筒国家粮食储备库作为自治区级“粮食银行”业务试点单位,开展“粮食银行”业务,为奈曼地区农户承担“代烘、代储、代销”业务,解决农民卖粮问题。
现将内蒙古通辽大沁他拉国家粮食储备库、内蒙古通辽八仙筒国家粮食储备库基本情况及“粮食银行”业务具体操作实施方案、业务流程等一并呈报,望审核批准!
奈曼旗商务粮食局 奈曼旗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O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