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
根据旗政府办《关于印发奈曼旗2017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奈政办字[2017]5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各类市场。
1.旗内各市场做到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无强买强卖现象;
2.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服务承诺制执行良好;
3.公布投诉电话并有人受理,设有意见箱或意见簿,并有投诉处理记录;
4.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宣传。
(二)商业大街
1.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2.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无盯人散发小广告、盯人拉客、强行乞讨和游商摊贩;
3.无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商场超市
1.环境整治,卫生状况良好,柜台、摊位摆放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
2.按规定持证经营(证照齐全),所有商品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无强买强卖现象;
3.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现象,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
4.营业员使用文明语言、礼貌待客;
5.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服务承诺制度公示,服务承诺制执行良好,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2017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严格督办,推动工作。
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通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整体效果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把2017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创建工作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责任制兑现、各项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7年5月3日
附件: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春季城乡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韩宝良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 高东兴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王喜明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 王玉江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执法大队队长
孙万军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财会股股长
刘红梅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外贸股股长
闫海辉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闫海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