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粮食局:
根据《通辽市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粮字【2017】21号)要求,由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与农业发展银行奈曼支行、财政局7名工作人员组成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小组,利用近半个月的时间,对奈曼旗境内的19家粮食库点进行检查,由于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企业自查阶段工作认真细致;我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被查企业认真对待,大力协助,使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圆满的完成了检查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根据《通辽市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粮字【2017】21号)要求,我旗粮食检查库点有19家,按库存粮食性质分:国家临时储存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企业自营的商品粮。
全旗2017年3月31日统计库存,国家临时储存粮玉米1044837吨;国家一次性储备粮玉米152319吨;地方储备粮玉米2500吨;企业自营商品粮25008吨。
二、检查结果
1、对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我们采取测量计算法进行实物检查。国家临时储存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经核对,统计账,会计账,保管帐和实物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误差在2%左右。
2、粮温变化正常,粮情稳定,存储安全。
3、粮食保管费及利息补贴发放及时,足额到位。
4、大多数企业严格按着“一规定两守则”去做,安全生产工作扎实。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检查,工作组感觉各被查库点都很重视库存检查工作,各项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但由于贸易粮储存状态不规范和仓储条件限制,在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
1、粮食存放形态不规范,有的粮库在实际检查日之前还没有完成粮食入仓工作,粮食存放形式复杂多样,囤、垛、堆形态很不规范,有的是临时整形,影响检查进度和准确性。
2、有一家企业(通辽市旺达经贸有限公司)自营商品粮统计账与保管帐不符,统计账比保管帐少报玉米2536吨,属于漏报。
3、个别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储粮库区有杂物,配电室有易燃物,无绝缘垫等,还需进一步整改,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警钟长鸣。
4、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管理,提高职工,特别是专业人员业务水平。
粮食库存检查小组,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克服时间紧、路途远、粮食储存形态复杂、工作难度大的困难,检查期间,得到了市粮食局及时指导和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及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才及时完成了检查任务。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7年5月4日